4月19日下午,海鹽縣發布《關于海鹽縣房地產市場實施限購措施的通知》,宣布自4月20日零時起樓市限購,以下是政策全文:
關于海鹽縣房地產市場實施限購措施的通知
鹽住建〔2017〕58號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縣房地產市場實際,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我縣自2017年4月20日零時起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本縣范圍內暫停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平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契稅繳納時間為準。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二手住房交易雙方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供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家庭住房狀況)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二手住房轉讓合同。違反限購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房產交易確認手續和不動產登記。
特此通知。
海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7年4月19日
嘉興樓市調控時間軸
2016.12.3嘉興開啟歷史上第一遭的限購: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6.12.21嘉善開啟限購:在本縣中心城區內暫停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017.3.13嘉善限購升級:限購范圍從原先的魏塘、羅星、惠民三個街道及大云鎮部分區域擴展到全縣范圍,同時,針對外地限購僅指向新建商品住房這條,內容中也將二手房列入限購行列。
2017.3.21嘉興調控升級:本地人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將不低于 30%,非本市戶籍最低首付比例將不低于50%;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二套房,有貸款未結清首付提升到 50%。
2017.4.17平湖開啟限購:全市范圍內(不含嘉興港區)暫停向在我市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4.18海寧開啟限購:在本市范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4.19嘉興港區開啟限購:在嘉興港區范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平湖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4.19桐鄉開啟限購:在本市范圍內暫停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4.20海鹽開啟限購:在本縣范圍內暫停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