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國多地上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上海、深圳、陜西等地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記者梳理發現,目前,上海、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300元,為全國最高。
全國多地上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大幕拉開,上海、陜西、深圳等地近期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從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9元調整到20元。
從5月1日起,陜西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從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4月1日起調整,從原先的2190元調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9元調整到20元。這是該市第24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同時還將同步調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包括失業保險金標準、有關就業補助標準、職工醫保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陜西
3月24日,陜西省人社廳發布《陜西省關于2017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7〕13號)》決定對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可達1680元/月,詳情如下: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
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8元/小時;
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
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8元/小時。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將于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安徽
去年年底安徽省發布《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新規將年休假、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均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勞動者可享最低工資待遇。
深圳
3月31日,深圳市發布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據悉,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
而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將達到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
太原
3月21日,太原市舉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稱今年將調控企業職工工資增長,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深入推進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及時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建立企業工資指導線備案制度,依法繼續推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企業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勞資共決機制,督促指導企業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
天津
2017年將著力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收入,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有望超2000元。
今年,這些省市已經明確不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但工人君梳理發現,近年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逐年減少,2014至2017年全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數分別為24個、19個和9個。
按照政策,今年全國各地至少有22個省市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但已有省市明確表示不上調。
目前青海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排名最低,為1270元/月,且該省執行的還是5月起調整的標準。也就是說,青海省已經近3年未調整過最低工資標準。
2017年,廣東省明確,2017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布的標準執行,并適當降低最低工資標準增幅。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將影響這8類人的錢包!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1、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工資上漲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的工資也會跟著上漲。
2、因病休假期間病假工資上漲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么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3、帶薪休假員工休假工資跟著漲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你的帶薪年休假工資也會有所增加。
4、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提高
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最低工資上調后,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的增長。
5、試用期員工工資更高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將提高。
6、如果所在用人單位停工、停產!
你得到的勞動報酬將增加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7、領取經濟補償金員工工資上漲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也將提高。
8、領取賠償金的員工將受益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的計算基數至少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賠償金也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