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湖南省將全面實施《湖南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資訊吧!
近日,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對外發布消息,我省研究制定的國內首部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湖南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4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將著力解決地理空間大數據應用發展中存在的數據生產、交換共享、管理應用等重大關鍵問題。
《辦法》由省長許達哲以省政府令的形式發布,內容包括總則、采集和生產、匯集和整理、共享使用、安全保障等共7章38條,涵蓋地理空間數據的獲取、生產、匯集、共享和應用各個環節。
《辦法》明確了各級政府和部門的職能職責、統一的空間基準和數據標準、地理空間數據共享的方式、對共享數據知識產權的保護等,從制度上解決了地理空間數據共享的問題。
《辦法》的一個重大創新,是在國內首開先河,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對全省航空航天遙感影像實行統籌管理,實現了“橫跨部門、縱連市縣”真正意義上的大統籌。“在中國測繪地理事業快速發展之前,我們主要從國外高額采購衛星影像數據,往往是同一條數據被國外衛星商賣給多個部門。”省國土資源廳地理信息處處長覃佐彥表示,通過對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統籌管理、共享使用,將最大限度地節約財政資金。
地理空間數據共享在節約財政資金方面潛力巨大。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省國土資源廳免費向各界提供了價值約4.1億元的地理空間數據,僅今年前兩月免費提供的數據就價值5200萬元,并呈逐年高速增長的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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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湖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湖南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2月28日,湖南省長許達哲簽發第281號省政府令,正式發布《湖南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全國首部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契合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順應了大數據發展的需求。《辦法》的出臺,為實施大數據行動綱要提供了法制保障,對促進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共享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對消除數據鴻溝、避免財政重復投入具有重要的規范作用,對推動湖南省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產業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辦法》共7章38條,包括總則、采集和生產、匯集和整理、共享使用、安全保障、監督管理、附則,內容涵蓋地理空間數據獲取、生產、匯集、共享和應用各個環節,并呈現兩大亮點:一是《辦法》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的統一獲取、處理、提供,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生產或者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既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大統籌,橫向跨越了部門,縱向連接了市(州)、縣(市/區),又利用政府規章確定了航空航天遙感影像的統籌工作。此舉在節約財政資金方面有著巨大潛力,有助于實現財政資金的優化配置,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別是通過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統籌共享使用,將更大地節約財政資金。 二是明確了對共享數據知識產權的保護。《辦法》規定,地理空間數據知識產權依法受到保護。使用共享獲取的地理空間數據,應當尊重原權屬單位的知識產權,注明數據來源,不得損害數據原權屬單位的合法權益;未經原權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發布和公開所獲取的共享數據,不得利用免費獲取的地理空間數據從事經營性、盈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