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產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相同,為5年;管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個專業委員會(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7年1月17日在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張軒
各位代表:
我受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一年來,在市委堅強領導下,市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和推進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依法行使職權,積極開展工作,較好完成了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
人大工作是黨的工作重要組成部分,堅持黨的領導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證。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和謀劃,保證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有效貫徹執行,統籌開展了立法、監督、決定、任免、代表等各項工作和重要活動。
一、提高立法質量,推進良法善治
發揮立法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更加注重發揮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主導作用,更加注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更加注重立法的制度和機制建設,地方立法呈現出數量多、分量重、針對性強的特點。全年審議法規35件,表決通過31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24件。
(一)堅持立法與重大改革決策相銜接
適應國家立法體制和機制改革新要求,啟動了我市地方立法程序規定的修改工作,強調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明確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限,強化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保障。經常委會兩次審議,《重慶市地方立法條例(草案)》已提請本次會議審議。
按照中央和市委關于加強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新要求,制定了《重慶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條例建立健全預決算初步審查、預算修正案、預決算公開、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跟蹤監督、人大代表預算審查聯絡員等機制;強調對財稅政策、重點專項資金、國有資產、社保資金、地方政府性債務和預算績效等的監督。將全市區縣納入適用范圍,對鄉鎮、街道和各類開發區也作出規定,實現了對全市財政預算審查監督的全覆蓋。
為確保中央關于全面兩孩政策在我市順利實施,修訂了《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條例明確再生育政策,簡化再生育申請程序,降低社會撫養費征收基數,明確婚假、產假、護理假制度,保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政策的連續性,有利于促進我市人口均衡發展、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
落實中央關于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對相關法規進行了清理,推動市政府研究論證擬取消和下放權力的事項、提出修法議案。對《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等13件法規進行集中修正,確保簡政放權始終在法制軌道上運行。
(二)堅持立法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為促進我市更好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和長江經濟帶建設,修訂了《重慶市港口條例》。條例立足重慶港口一體化建設,理順重慶港口的管理和運行體制,規范港口經營秩序,明確老碼頭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原則和措施,對我市加快建設長江上游航運中心具有重要作用。
修訂《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嚴格城鄉規劃調整變更程序,細化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流程,規范臨時建設規劃管理,強化違法建設查處責任,為實現全域規劃管控、統籌城鄉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制定《重慶市村鎮供水條例》,明確各級政府、基層組織等主體的工作職責,建立村鎮供水規劃與工程管理的體制機制,規范供用水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保障廣大村鎮居民用水安全提供了依據。城市管線是重要基礎設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十分關注。制定的《重慶市城市管線條例》,規范了城市管線的規劃、建設體制和維護方式,明確了管線信息檔案的收集、保管、利用要求,這對科學利用城市空間資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通過地方立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修訂的《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強化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方案的審批、核準和備案管理職責,嚴格限定了邀標的情形和程序。修訂的《重慶市旅游條例》,規范旅游中的購物、轉團、并團等行為,強化了對旅游參與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對郵輪、溫泉、鄉村旅游等作出規定,有利于促進我市特色旅游持續健康發展。
(三)堅持立法與人民群眾關切相呼應
注重運用法治方式調整利益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修訂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強化基層政府職責,規范低保申請和審批程序,細化低保對象認定標準,明確農村低保金按月發放等措施,為更好發揮低保功能,實現應保盡保、當保則保提供了依據。修訂的《重慶市集體合同條例》,立足平等保護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增設專章規范專項集體合同,完善集體協商內容,強化了集體協商的制約機制,有利于促進我市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高度重視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賦予的責任,制定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條例兼顧方便群眾生活與保障食品安全,強調區縣政府的責任;對食品小作坊實行登記管理,對食品攤販實行備案管理,明確生產經營的負面清單;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提出食品安全可追溯的明確要求;按照嚴格管理、過罰相當的原則,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尊重生命、推動醫學事業發展,制定《重慶市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規范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設定了捐獻登記和執行等程序。高度關注家庭教育和家風建設,制定《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條例確立家庭盡責、學校指導、社會參與、政府推進的原則,強化了父母等監護人的法定責任。這件法規受到廣泛關注,社會反響良好。
二、加大監督力度,推動決策落實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監督工作的針對性、連續性和實效性,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開展監督,推動了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一年來,聽取審議工作報告13個,開展執法檢查6項,專題詢問3次。
(一)加強對經濟工作和預決算的監督
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上半年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充分肯定市政府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取得的豐碩成果,建議深入實施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落實已經出臺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實體經濟,高度重視創新的引領和驅動作用,繼續營造有利于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情況的報告,充分肯定市政府多措并舉保持了我市房地產市場總體平穩,建議完善現有調控政策,加大非住宅的去庫存力度,關注風險,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加強對市級部門預算批復及轉移支付下達情況的監督。督促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向社會公開了169個單位的部門預決算。探索預算績效監督機制,對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和完成情況開展跟蹤監督。聽取審議了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等報告,審查批準了2015年市級財政決算,督促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探索開展了預算審查前聽取代表意見的相關工作。
認真落實中央和市委改革要求,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及整改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報告,督促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就預算執行、重大政策落實、重點專項資金使用、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常委會組成人員針對社會關注的財政代編預算規模偏大、涉農資金違規發放和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及補貼等問題,對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的詢問,督促建立健全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長效機制,全面落實整改責任。
(二)加強對民生工作的監督
是我市脫貧攻堅的關鍵一年。常委會領導分別帶隊,深入村社調研農村脫貧攻堅工作推進情況。在此基礎上,常委會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全市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部分區縣人大也聯動開展了監督。常委會組成人員緊扣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就產業扶貧、教育扶貧、醫療扶貧、金融扶貧等措施落實情況和農村公路交通提檔升級、農村貧困地區飲水安全等問題,開展了專題詢問,督促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更加有力舉措,保質保量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加快我市貧困人口生活改善和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治理“四個最嚴”要求,常委會配合全國人大并與我市區縣人大聯動,對食品安全工作開展了綜合監督。聽取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匯報,赴8個區縣開展執法檢查,集中檢查了17個基層食藥監所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隨機抽查了105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聯組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就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網絡食品交易、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等問題,向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專題詢問,建議進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加強對生產企業、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監管,加快相關法規案提請審議進程。
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聽取了市政府關于我市環境保護年度工作情況的報告。常委會領導持續督辦有關農村垃圾處置和污水處理等代表建議。開展重慶環保世紀行活動,中華環保世紀行新聞采訪組專題采訪我市美麗鄉村建設,宣傳了重慶生態文明建設成果。受全國人大委托,開展了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
(三)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
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會前,圍繞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法全面履職、強化權力制約監督等7個方面深入調研,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審議中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推進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等建議,督促市政府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總目標和工作部署,全面履行職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分別聽取審議了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關于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和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了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強化基礎工作、完善外部聯動機制等意見。針對審議意見提出的建議,就未成年犯矯治及職業技能培訓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工作,幫助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園、融入社會。
以法治思維引導信訪,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報告制度。完成干部接訪下訪督導工作。全年受理群眾信訪3397件(次),及時進行了交辦督辦。
(四)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
法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通過對重慶市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辦法開展執法檢查,督促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對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動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同時,就民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實施情況進行了調研。開展《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執法檢查,提出了增強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法治意識、加強隊伍建設、構建長效機制等建議,督促市政府及相關方面切實改進工作,保障全市森林生態安全。開展《重慶市郵政條例》執法檢查,推動加強郵政市場監管、加快末端服務平臺建設、規范快遞車輛管理,促進我市郵政業健康發展。受全國人大委托,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主任會議聽取了我市關于產品質量、醫療機構管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村委會組織法實施辦法等法規實施情況的匯報。
全面加強備案審查工作。依法審查規范性文件178件。鞏固2015年專項評議成果,督促市政府將規范性文件全部上網公開,未公開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在我市成為了現實。對部分市級部門進行重點抽查,推動健全規范性文件審查機制。督促區縣人大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區縣人大補報了直轄以來的規范性文件202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建設,出臺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程。督促市政府對地方性法規明確應配套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主任會議聽取了專項匯報。
三、做好決定和任免工作,加強換屆工作指導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圍繞大局依法作出決議決定,堅持黨管干部與人大依法任免相統一行使任免權,堅持發展民主政治依法指導基層人大換屆選舉。
(一)依法行使決定權任免權
適應城市化發展要求,及時作出關于開縣、梁平、武隆撤縣設區有關事項的決定,指導新設區成功召開了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適應營改增等財稅體制改革需要,先后3次作出了關于批準市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保障我市對外開放,作出了關于同意重慶市與斯洛文尼亞馬里博爾市、印度尼西亞西爪哇省、白俄羅斯明斯克州締結友好關系的決定。
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主城區美麗山水城市規劃工作情況的報告,作出了《關于重慶市主城區美麗山水城市規劃的決定》。該決定立足保護我市獨特的自然山水格局,強化規劃剛性,嚴格規劃修改程序,明確在規劃實施中落實“山系、水系、綠系”的具體劃定和管制規定。
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六五”普法工作情況的報告,作出了《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該決議著眼營造全面依法治市濃厚氛圍,進一步明確我市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定位、重點工作和主要措施,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落實,強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38人次。其中,決定任免市政府及其組成部門負責人26人;支持司法責任制改革,任命員額制法官、檢察官212人。組織9次290人參加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建立任前發言制度,11人在常委會上表態發言。認真落實憲法宣誓制度,55人在常委會上莊嚴宣誓。指導市“一府兩院”和區縣人大開展憲法宣誓工作。
加強代表資格審查工作。指導有關區縣人大常委會補選市人大代表31名,依法確認并公告代表資格變動62人次。市四屆人大現有代表868名。
(二)依法指導區縣鄉鎮人大換屆選舉
按照中央和市委關于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要求,常委會領導帶隊赴區縣深入調研,專題研究發揮區縣和鄉鎮人大的職能作用,及時修改重慶市實施選舉法細則、實施代表法辦法、人事任免工作條例和鄉鎮人大工作條例等4件法規,制定區縣人大常委會街道工委工作條例,為人大換屆選舉和開展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認真落實市委轉發的《關于做好全市區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作出了關于區縣鄉鎮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時間、區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部分區代表名額等事項的決定,制定了換屆選舉安排、流動人口選民登記、代表資格審查等10個配套工作文件。
加強統籌協調和重點指導。常委會領導帶隊赴各區縣督導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和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選舉工作中出現的難點問題。培訓了500多名換屆選舉工作的業務骨干。認真汲取遼寧拉票賄選案等深刻教訓,堅決預防、切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確保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
全市區縣和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圓滿完成,共選舉產生區縣人大代表10987名、鄉鎮人大代表46752名。截至目前,38個區縣全部召開了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區縣國家機關,依法設立了人大法制、財經等3個專門委員會;809個鄉鎮召開了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鄉鎮國家機關。
四、深化代表工作,發揮主體作用
市人大常委會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質量,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一)加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
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代表提出的25件議案、974件建議已全部辦理完畢,常委會聽取審議并通過了議案審議結果、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代表議案涉及農業、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立法事宜,反映了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愿望,推動了我市的相關立法工作。
常委會領導分別帶隊,對24家辦理數量較多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促進落實了一批建議事項。對涉及重大民生事項和社會難點問題的建議,由市領導和市人大專委會牽頭督辦,推動了悅來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眾創空間建設、民辦醫院城鄉合作醫療費報銷監管等相關工作。代表建議在三個月內辦理答復的達83%,較往年有明顯提升。探索建議辦理“兩次評價”工作機制,由代表第一次評價建議答復情況,第二次評價承諾事項落實情況。承辦單位作出承諾答復函涉及事項460項,當年已落實365項,正在落實95項。公開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及答復函811件。
(二)支持和保證代表依法履職
深入開展“兩聯一述”。堅持主任接待日制度,通過請上來、走下去等方式,常委會領導共接待基層市代表101名,聽取對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并將收集到的171條涉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交有關單位和部門研究處理,推動了相關工作。緊扣“密切聯系群眾、推動富民興渝”主題,指導代表聯系組、專業組圍繞我市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聚焦創新驅動、產業發展、脫貧攻堅、對外開放和法治建設等重點,開展了各具特色的代表主題活動。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全年有93名基層市代表列席了常委會會議,736人次代表參加了常委會開展的執法檢查、視察調研等活動。全年有326名市代表在區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上述職。
加強對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工作。組織代表學習中央和市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學習人大業務和相關法律知識,提高了代表的履職能力;推進代表履職服務網絡平臺建設,使代表能夠及時掌握相關信息,提出質量更高的代表建議或審議意見。為在渝全國人大代表做好服務工作。,在渝全國人大代表圍繞國家發展戰略,以重慶加快打造“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互聯互通重要樞紐為主題,開展了集中視察;以重慶市西部創新中心建設為主題,開展了專題調研。全國人大重慶團代表提出的建議得到中央國家機關的高度重視,推動了重慶自貿區設立和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落址重慶。
五、加強人大建設,提高工作水平
市人大常委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新要求,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堅持和依靠市委的堅強領導,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堅定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確保市委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貫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及機關認真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市委四屆九次十次十一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支持市委巡視組、市紀委派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組開展工作。
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認真學習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等,開展了黨章和黨內法規知識競賽,舉辦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專題講座。認真執行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職規定,嚴格會議出勤制度,增強了組成人員在理論學習、聯系群眾、出席會議、審議發言等方面的責任意識和工作實效。持續加強機關建設,為常委會依法履職提供了良好的服務保障。
(二)注重發揮市人大專委會的重要作用
加強對各專委會工作的領導,完善專委會人員結構,優化專委會和工作機構的運行機制。各專委會依法履行職責,牽頭起草重要法規草案,對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起草的法規草案提前介入,認真審議;精心承辦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項調研等活動,跟蹤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各專委會的積極工作,為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加強新聞宣傳和理論研究
注重通過新聞宣傳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對新聞媒體全程公開;突出地方立法中的關鍵制度設計和常委會重點監督工作的宣傳報道,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公民報、公民導刊、重慶人大網對人大工作的宣傳作用得到較好發揮。,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10家全國主流媒體聚焦重慶,深度報道了我市縣鄉人大工作的創新做法。其中,人大聯網實時監督財政預算、專題詢問制度建設、鄉鎮人大季會制、代表履職公示制等受到了媒體的特別關注,展示了我市基層人大工作的新氣象。市人大制度研究會組織開展了25項決策咨詢研究,召開了理論研討會,推動地方人大工作理論和實踐創新。
各位代表!
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這是在市委堅強領導下,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機關工作人員同心協力、履職盡責、扎實工作的結果,是市“一府兩院”、區縣人大及各方面積極支持與密切配合的結果,也是全市人民信任、幫助和監督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市人大常委會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精細化水平還需提升,立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監督機制有待完善,監督的實效需要進一步增強;同代表和群眾的聯系渠道還需拓展,對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們將高度重視這些問題,虛心聽取各方意見,自覺接受監督,切實加以改進。
今年的工作安排
2017年,我們將迎來黨的十九大,迎來市第五次黨代會和重慶直轄20周年。市人大常委會將更加緊密地*同志的,在中共重慶市委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落實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緊緊圍繞我市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緊扣人民群眾關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依法行使人大的立法、監督、決定和任免等各項職權,更好發揮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作用,為保障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不辜負黨的重托和人民群眾期待。
一、關于立法工作
認真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重要精神,將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依法立法、為民立法、科學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強化立法支撐,更好發揮立法對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計劃審議法規案7件。繼續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環境保護條例和大足石刻保護條例。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條例。修訂獻血條例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辦法。指導和支持自治縣做好民族立法工作,依法審查批準單行條例。
列入立法預備項目12件。推進公共汽車客運、道路運輸管理、民用航空、合同格式條款監督、天然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地名管理、氣象災害防御、物業管理、不動產登記、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全民健身等方面的立法調研,適時啟動審議程序。
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按照年度立法計劃,扎實推進立法工作。開好立法工作推進會和協調會,做好法規案在常委會會議上的各次審議工作。更好發揮市人大法制委的統一審議職能、其他專委會的專業優勢和代表聯系組的重要作用。健全立法論證評估機制,科學設置法規中的權利義務,處理好立權與立責、創新與規范、合法與管用的關系。建立立法協商機制,發揮好人大代表、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各界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反饋機制。開展本屆立法規劃實施情況調研,啟動下一屆五年立法規劃草案的編制工作。
二、關于監督工作
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要準確把握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系,以支持發展的理念開展監督工作,在監督中體現支持、在支持中善于監督。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依法監督,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
加強對“一府兩院”的工作監督。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情況的報告,持續推進依法行政。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計劃執行、預算執行、決算、審計等報告,建立預算審查前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的工作制度。聽取市政府關于環境保護年度工作情況的報告。繼續開展重慶環保世紀行活動。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的報告。分別聽取審議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關于司法體制改革情況的報告。開展醫保資金管理使用、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華僑權益保護等專題調研。
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開展對上一年關于全市脫貧攻堅工作、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等8個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主任會議聽取關于我市憲法宣誓、水資源管理、教育督導、人口與計劃生育、道路運輸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的匯報。做好人大信訪工作。
三、關于代表工作
堅持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點和優勢,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更好發揮代表的主體作用。
繼續推進“兩聯一述”。鞏固實施主任接待日制度,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和專委會工作的參與。深化代表主題活動,組織代表開展視察促進、檢查監督、調研獻策等活動。堅持代表聯系群眾制度。推動代表述職制度化、規范化。
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加強對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督促和協調,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落實情況跟蹤機制,對代表建議答復函承諾事項進行跟蹤督辦,推動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取得實效。
做好市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相關工作。加強對新形勢下換屆選舉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代表選舉依法進行。加強對新任市人大代表、區縣和鄉鎮(街道)人大領導干部的培訓,指導區縣做好代表培訓工作,做到對新任代表當年培訓全覆蓋。加強代表思想和作風建設,加強對代表的履職服務和管理,使人大代表嚴格依法執行職務,模范遵守憲法法律,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四、關于人大建設
“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2017年是本屆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會將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不松勁、不懈怠、不畏難,進一步做好人大各項工作。
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同以*同志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市委的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潔建設。繼續加強機關建設,不斷提高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續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人大理論研究和新聞宣傳。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于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重要精神,加強對區縣人大工作的聯系和指導。研究和總結區縣及鄉鎮人大開好專項工作報告會的做法及經驗,指導新設人大專委會做好履職工作,發揮好鄉鎮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
各位代表!
目標催人奮進,奮斗成就夢想。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同志的,在中共重慶市委堅強領導下,走對路、扎實干,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為加快實現“科學發展、富民興渝”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