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補貼最新政策
自3月1日起,天津市將下調住房保障“三種補貼”(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收入準入線,幅度約8%左右。,全市計劃開工建設保障房5萬套,基本建成5萬套,新增發(fā)放租房補貼0.5萬戶。
具體調整安排:
1、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調整
將【市內六區(qū)重殘或雙殘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收入準入條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調整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含);
將【市內六區(qū)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保持榮譽)的家庭、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簡稱“三屬”)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收入準入條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4.5萬元(含),調整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萬元(含)。
2.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調整
將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的收入準入條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380元(含),調整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490元(含);
將【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保持榮譽)的家庭、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三屬”家庭】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收入準入條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4.5萬元(含),調整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萬元(含)。
3.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調整
將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的收入準入條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640元(含),調整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850元(含)。
更多信息請點擊:天津下調住房保障三種補貼準入標準 3月日起實行
政策解讀:天津三種補貼收入準入條件下調 房管部門政策解讀
>>天津住房三種補貼原申請條件: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
具有本市市內六區(qū)非農業(yè)常住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財產5萬元(含)以下、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兩人(含)以上的五類家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撫恤補助優(yōu)撫待遇;
2、享受民政部門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級以上(含)殘疾”認定條件;
3、上年人均月收入在960元(含)以下的重殘或雙殘家庭;(調整為低于1050元(含))
4、上年收入在4.5萬元(含)以下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保持榮譽)家庭;(調整為低于5萬元(含))
5、上年收入在4.5萬元(含)以下的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遺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簡稱“三屬”)家庭。(調整為低于5萬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