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人社廳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新聞發布會上,副廳長徐國榮表示,江西省人社廳將從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改革五個方面推進江西人社事業,激發發展活力。
全面完成新老農保制度銜接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江西加快完善與《社會保險法》相銜接的配套政策,整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制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政策,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之間有序銜接。全面完成新老農保制度銜接。按照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要求,完善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統一參保繳費政策,完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堅持建立完善醫療保險與醫療服務談判機制和協議管理機制,實現總額控制。加強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監管,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制度措施,推進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法制建設。推進大病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探索建立醫療、工傷保險省級風險調劑金制度,完善工傷保險補償政策。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建立完善人才選拔培養制度
江西將大力培養選思而學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組織實施“贛鄱英才555工程”、“百千萬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積極提升江西省人才的綜合競爭實力。實施“急需緊缺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計劃”,大力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來贛發展,引進一批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技術專家。加大博士后工作力度,大力推動促進產學研結合,培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完善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落實人才政策,推進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打破體制壁壘,暢通人才脫穎而出的通道,加快形成人才制度優勢,促進人才“紅利”的充分釋放。加強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技工院校改革發展。
事業單位全面推行績效工資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江西將改革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鞏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成果,全面完成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著重保護勞動所得,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
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
按照國家的部署,江西將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務員公開遴選制度、分類管理制度、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全面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探索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職員制度;進一步完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辦法,將對省直和中央駐贛單位接收安置正團職軍隊轉業干部實行量化考核、積分擇崗的安置辦法。
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
江西將創新職工、企業、政府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推進勞動用工備案,規范勞務派遣行為。加大農民工權益保障和勞動人事仲裁工作力度,擴大大中型國有企業建立調解中心試點范圍。探索建立事業單位內部人事爭議調處機制。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完善行政司法聯動機制,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