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來自河南省洛陽市的網友給市長留言,反映鄉村教師生活補貼不合理。針對網友的留言,洛陽市110聯動辦作出公開回復,稱經了解,洛寧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標準,既不是以鄉鎮政府為中心,按照距離遠近發放,也不是以縣城為中心,按照距離遠近發放,而是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對連片特困縣義務教育階段各鄉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給予補助的通知》文規定的補助標準: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100元/月,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300元/月,教學點500元/月執行的。此問題,洛寧縣教育局已向省、市有關部門進行了反映。只要上級有關部門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落實方面有新的政策或意見出臺,洛寧縣教育局將按照上級意見考慮調整補助辦法。詳細>>>
【網民留言】
鄉村教師生活補貼極不合理!城邊的比山區多如趙村西陳500元,趙村鄉中鄉小100元;再比如城郊鄉的寨溝小學和回族鎮的王西中學只是一路之隔,按照上面的政策寨溝小學可以每月領500元,但王西中學就被排除在外。這樣的例子在洛寧縣隨處可見,中學雙職工的每年要比別人少10000元。本來城區學校的學生多,教師任務量就重,還給出這樣不公平的待遇,這樣的真的合理嗎?真的可以調動鄉村教師的積極性嗎?那城區學校老師的積極性呢?用什么來調動呢?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對您反映的問題已交洛寧縣政府辦理。洛寧縣政府答復如下:
經了解,洛寧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標準,既不是以鄉鎮政府為中心,按照距離遠近發放,也不是以縣城為中心,按照距離遠近發放,而是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對連片特困縣義務教育階段各鄉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給予補助的通知》(教人[2015]129號)文規定的補助標準: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100元/月,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300元/月,教學點500元/月執行的。這樣執行,確實存在正如所反映的:距離縣城偏遠的興華、下峪、上戈、故縣等鄉鎮與縣城周邊的城郊、陳吳、馬店等鄉鎮均為同一個標準,同一個鄉鎮中也存在類似的問題。此問題,洛寧縣教育局已向省、市有關部門進行了反映。只要上級有關部門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落實方面有新的政策或意見出臺,洛寧縣教育局將按照上級意見考慮調整補助辦法。 關于所反映“在同一個村里也不一樣”的問題,實際情況是:趙村鎮凡村小學和趙村鎮凡村中學(一中分校),屬村義務教育學校,均按300元/月的標準執行。距離縣城較近的趙村鎮上陳小學和下陳小學和陳吳鄉大原中、小學,均屬村義務教育學校,也按300元/月標準執行,趙村鎮西陳小學屬教學點,按文件應執行500元/月標準。洛寧縣教育局為此專門召開了鄉鎮中心校長會議,對上級政策進行了再次解讀和傳達,要求各中心學校及時將有關文件精神向轄區學校層層傳達落實,并做好教師疑問解答工作。
歡迎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工作,及時給我們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