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大連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流程
步驟一:申辦人持上述辦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登記;
步驟二:公安派出所民警或協勤人員根據申辦人提供本人信息,填報《暫住人口登記表》并錄入計算機;
步驟三:市公安局將根據上傳的信息數據內容統一轉換到指定的證件制作廠家來完成居住證的制作;
步驟四: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居住證發給申辦人。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延長時限不得超過30天)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大連市普蘭店市蓮山派出所
地址:大連市普蘭店市蓮城路22號
電話:0411-83300017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大連市普蘭店市大譚派出所
地址:大連市普蘭店市順天路5號
電話:0411-83340448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