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土地補償安置方案2015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2015〕政國土字第460號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批準,依法征收鶴城區盈口鄉團結村0.5279公頃集體土地用于懷化市鶴城區御景灣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現就征收該土地的有關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鶴城區盈口鄉團結村。
二、征地地類:水田、農村道路、溝渠、農村居民點。
三、征收土地類別及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按照湘政發[2012]46號和懷政發[2014]2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一)水田土地補償、安置補助的補償標準:(根據湘政發[2012]46號和懷政發[2014]2號文件分類,該村為I區)
即:57000元/畝。
(二)農村道路、溝渠補償標準:
按征收鄰近水田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即:57000元/畝
(三)農村居民點用地補償標準:
按征收鄰近專業菜地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即:70700元/畝
四、青苗補償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按照懷政發[2014]2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其中:水田1500元/畝、旱地1000元/畝、園地(幼樹、老齡樹3000-4000元/畝/盛產樹5000-6000元/畝)、林地1000-2000元/畝、專業菜地2000元/畝
五、征地補償費支付方式
征地安置補償費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足額支付到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六、被征地范圍內房屋補償標準
按照懷政發[2014]2號文件規定執行。其中:鋼筋砼框架結構610元/?、磚混(一類 530元/?、二類450/?)、磚木370元/?、磚木偏房230元/?、木結構類250元/?。
七、被征地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31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集體土地上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21號)文件及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法建筑及搶栽搶種青苗處理
在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違法建筑,由房屋所有權人自行拆除,不予補償。征地公告發布后,在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的青苗等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由所有權人自行負責處理。
九、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土地承包戶主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有申請聽證和申請裁決的權利。自本公告發布后十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從大局出發,積極配合做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實施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