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區財政局、環保(分)局、公安(分)局、商務主管部門:
現將《銀川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貼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市(區)有關部門遵照執行。
附件:銀川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貼辦法
銀川市財政局 銀川市環境保護局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銀川市商務局
11月6日
附件
銀川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貼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本市黃標車淘汰,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根據《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銀川市加快淘汰黃標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銀政發[2014]117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黃標車是指高污染物排放車輛,裝有點燃式發動機、低于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裝有壓燃式發動機、低于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年限是指《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國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保部令[2012]第12號)中規定的使用年限。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黃標車淘汰是指黃標車注冊登記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將黃標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報廢處理。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黃標車提前淘汰是指有使用年限的黃標車提前一年以上淘汰和無使用年限的黃標車淘汰。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的小微企業具體參照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確定劃分。
第二章 補貼范圍
第七條 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在本市注冊登記的私人和小微企業黃標車淘汰,適用本辦法實施分階段差別化財政獎勵補貼。
第八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淘汰,不享受補貼:
(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黃標車;
(二)年底前必須強制報廢的車輛;
(三)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集團企業、外資企業的總部企業及下屬獨立核算企業;
(四)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導致直接報廢的黃標車;
(五)連續2年未參加機動車尾氣上線檢測,連續2次上線尾氣檢測不合格,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六)2013年7月1日之后注冊的。
第三章 補貼標準
第九條 銀川市黃標車提前報廢獎勵補貼標準如下表:
車型 | 規格 | 提前淘汰 1--2年 | 提前淘汰 3-4年 | 提前淘汰 5年以上 | 備注 |
貨車 | 重型 | 12000 | 15000 | 18000 | 改裝類專項作業車,按改裝前所屬類型進行補貼; 無使用年限的車輛以注冊之日起使用十五年內倒退提前報廢年限。 |
中型 | 7000 | 10000 | 13000 | ||
輕型 | 5000 | 7000 | 9000 | ||
微型 | 4000 | 5000 | 6000 | ||
客車 | 大型 | 12000 | 15000 | 18000 | |
中型 | 7000 | 9000 | 11000 | ||
小型 | 5000 | 6000 | 7000 | ||
微型 | 4000 | 5000 | 6000 | ||
轎車 | 1.35升以上 | 8000 | 9000 | 10000 | |
1.35升及以下 1升以上 | 6000 | 7000 | 8000 | ||
1升及以下 | 4000 | 5000 | 6000 |
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請提前淘汰的車輛按上述分類標準全額予以補貼;在1月1日后申請提前淘汰的車輛按上述分類標準全額的50%予以補貼。
凡符合中央財政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車輛,優先納入中央財政政策支持范圍。
對市交通部門管理的固定班線長途營運客車、縣級固定班線大型營運客車、縣際固定班線中型營運客車和集裝箱運輸等更新成本較高的車輛,由市交通局市會同財政局另行制定補貼標準,報市政府批準執行。
第四章 補貼資金來源及支出責任
第十條 補貼資金來源:市縣財政預算安排。
第十一條 支出責任劃分
(一)市級財政補貼范圍為車籍在市轄三區的車輛。
(二)靈武市、賀蘭縣和永寧縣范圍車輛,由各市、縣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責成有關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兌付方案,確保提前淘汰的“黃標車”補貼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第五章 資金申請及審查程序
第十二條 根據支出責任劃分,屬于市級財政保障的補貼資金,其資金申領及撥付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車主將機動車交售給具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出具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
(二)車主攜帶以下資料到銀川市交警部門辦理申領補貼:
1.銀川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五份。可在銀川市環保局網站查詢下載);
2.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快車教育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
3.機動車注銷證明(留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
4.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三份,驗原件);
5.與車主同名的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基本賬戶(復印件三份,驗原件);
6.單位機動車還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驗原件);
7.由委托代理人辦理申領手續的,需提供車主全權委托書或單位法人全權委托書(復印件三份,留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驗原件)。
市交警部門對申請補貼車輛是否屬于我市提前淘汰范圍、車輛所屬轄區、車輛車型與申請補貼金額是否相符等內容進行審核。市交警分局簽署審核確認意見后,將資料轉送市環保部門。
(三)市環保部門負責對市交警部門審核的淘汰黃標車資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合格且符合補貼資金撥付條件的資料轉送市商務部門。
(四)市商務部門負責對環保部門審核的淘汰黃標車申請補貼資金資料中,是否可納入中央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范疇的車輛進行審核確認。市商務局簽署審核意見后將資料返回市環保部門。
(五)市環保部門根據審核資料,對符合黃標車提前報廢獎勵補貼的,填制財政補貼資金發放匯總申請表報市財政部門。
(六)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財政補貼資金由市財政部門下達補貼資金預算指標到市環保部門,市環保部門將補貼金額轉入車主銀行賬戶或單位基本賬戶。
第六章 職責分工
第十三條 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負責黃標車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初審;負責黃標車淘汰日常組織協調、定期匯總數據和具體淘汰實施工作。對申請機動車報廢的,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明》;監督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及黃標車淘汰的回收、拆解;組織實施對黃標車限行措施的執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第十四條 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申請補貼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范疇進行審核確認;負責將補貼資金撥付給車主。
第十五條 市商務局負責報廢汽車回收管理工作;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證明》領取、發放;督促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及網點做好黃標車淘汰回收的服務工作;提供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及網點的經營地點;負責對車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
第十六條 市財政局負責補助資金的籌集和監管;負責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用于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相關單據印刷以及設備購置等。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各相關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加強對黃標車淘汰獎勵補貼政策實施、汽車報廢、資金發放、信息統計的跟蹤檢查和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對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資金管理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不認真履行職責,使資金管理工作出現失誤,或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的,經查證屬實的由市財政、監察等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銀川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的權限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淘汰黃標車工作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