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條件 :
1、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的育齡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婦雙方依法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因子女死亡只剩下一個子女,女方在四十九周歲以內的;
(二)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但再婚夫妻原配偶再生育的除外。
所需材料 :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及復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張;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表格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表》
辦理流程:
1、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后,5日內完成審核意見,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送達當事人,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有關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
2、對于不符合領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向當事人書面說明不予發證的理由;
3、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依法享受獨生子女家庭計劃生育獎勵及優待政策。
受理機構
縣(市、區)人口計生行政部門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免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