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天津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第一部分
1.繳費年限不滿15年,增加120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增加123.5元。
3.繳費年限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繳費年滿17年127,繳費年滿18年的130.5,以此類推。
二、天津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第二部分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增加40元。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增加60元。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以上的,增加80元。
三、天津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第三部分
1.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人員前兩部分累計計算增加后,養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養老金。
2.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在前兩部分增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5元,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繳費年滿16年的再增加5元,以此類推。
3.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終養老金超過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業退休女職工,年齡54歲,繳費年限共計30年,當前退休金2090為例。
a.第一部分增加養老金172.5元;
b.第二部分不增加,前兩部分增加后共計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況繼續再增加第三部分;
c.第三部分本應增加37.5元,但合計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