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教體局、財政局,高新區社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于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通知》(陜教人[2014]73號),現就我市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是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穩定鄉村教師隊伍的重要舉措,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農村教師的關心,有利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教師交流輪崗、提高農村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實施時間及范圍
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范圍為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的鎮、村和教學點教師(含特崗教師),不包括縣城所在地學校教師。具體實施范圍由各縣區按上述原則確定。
生活補助是針對鄉村教師工作崗位的補助,不計入五險一金和退休費的計算基數,教師在崗時享受,離崗后自然取消。在編不在崗和在崗不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等不享受生活補助,“三區支教”等享受國家其他政策補貼人員不在實施范圍。
三、實施辦法
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堅持“省市統籌指導、縣區自主實施”的原則。各縣區是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責任主體,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所需資金由縣區財政承擔,省級財政給予綜合獎補。
(一)省市統籌指導。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省級加強政策指導,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經費中增列綜合獎補資金,對已經實施義務教育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縣區給予獎補,綜合獎補資金可以由縣區財政統籌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改革的相關支出。市級加強督導協調,推動各縣區加快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二)縣區自主實施。各縣區根據本《通知》要求和當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具體補助范圍和對象、補助標準等,統籌落實資金支出責任,所需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足額、及時落實到位。建立“按艱苦邊遠程度分檔補助”的鄉村教師補助政策,重點向村小和教學點、艱苦邊遠地區教師傾斜。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是否納入補助范圍由各縣區自主確定,并承擔所需資金。各縣區原出臺的邊遠地區教師相關補助政策應統籌實施,不得因實施生活補助政策而取消或降低補助標準。
四、有關要求
(一)做好摸底統計。各縣區教育、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全面摸清本地區農村學校具體的地域分布、教師崗位、人員編制、在崗教師人數及工資福利待遇等情況,科學確定本地享受補助鄉村教師數量。
(二)制定實施辦法。各縣區要根據中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綜合所轄鎮、村學校和教學點實際狀況,充分發揮補助政策吸引優秀教師到鄉村學校和教學點任教的作用,科學制定本縣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實施辦法。各縣區實施辦法請于2015年3月底前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后,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
(三)加強資金管理。各縣區要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規范、有效。不得因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而減少鄉村教師合法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加強發放管理。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要按時直接發放到教師個人工資賬戶,減少中間環節。要建立以身份證信息為基礎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申領信息庫,實行實名制管理,并對補助人數、補助標準和發放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防止虛報、冒領、套取補助資金等情況發生。
(五)加強監督檢查。各縣區應主動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和學校公開欄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對實施方案、享受補助人員、人數、補助標準和發放等情況及時進行公開公示,教育部門網站要開辟專欄對教師申領情況進行常年公示,保證各個環節公開透明、陽光運行。省、市財政、教育部門將定期對各縣區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貼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分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綜合獎補資金的重要依據。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