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集資問題日益突出,案件高位攀升,e租寶、泛亞、中晉系等涉案金額動輒上百億的大案引起社會的巨大關注。互聯網金融尤其是P2P網絡借貸機構野蠻生長,違法違規經營問題突出,積累了大量風險。這些風險事件的發生,是借“金融創新”、“互聯網金融”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
4月27日,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的14個部委在京宣布,重拳出擊非法集資,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
為此,我們全面解讀了一行三會等監管部門在此次整頓風暴中的具體措施,多方呈現,并將在之后持續調查追蹤整頓情況。
一方面,傳統非法集資從線下向線上發展,打著互聯網“金融創新”幌子實施非法集資;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相關業態的非法集資風險也充分顯現,其中以P2P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最為突出。
4月27日,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14個部委在京宣布,重拳出擊非法集資,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
據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1%、57%、120%,達歷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資人數上千人、集資金額超億元案件同比分別增長 73%、78%、44%。
鑒于非法集資的嚴峻形勢,一行三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等14部委聯合表示,定于今年下半年組織開展全國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活動,對民間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和民辦教育、地方交易所、相互保險等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風險底數,依法分類處置,妥善化解風險。
廣告管理是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的手段。部際聯席會議將于今年5月組織開展全國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于5-7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審查和監管,研究加強對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百度搜索等新興媒體發布融資類廣告的管控。
檢測預警實現“打早打小”
無論是見諸報端的各種卷款“跑路”事件、理財機構兌付危機,還是官方的權威統計,非法集資的形勢都不容樂觀。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姜永義表示,非法集資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兩個罪名。
據最高院數據顯示,全國法院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收案數量大幅增長,和2015年分別新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2122件、4825件,集資詐騙案件684件、1018件。在收案數量高位運行基礎上,2015年的收案數量又分別同比增長127%、48.83%。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張曉津也表示,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6928件、10771人,案件及人數同比均上升112.4%;批準逮捕涉嫌集資詐騙案件872件、1210人,同比分別上升54.9%和52.4%。
鑒于此,國務院曾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2015年10月專門下發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下稱“59號文”)。
“59號文”出臺后,明確了包括行業監管、監測預警、宣傳教育、案件處置等方面的26項重點工作任務,是各部門處置非法集資的綱領性文件。
“59號文”進一步明確了各個部門的職責,即省級政府仍是處置非法集資的第一責任,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承擔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監管職責,部際聯席會議加強組織協調。
“59號文”也著重要求各監管部門按照監管與市場準入、行業管理掛鉤的原則,確保所有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監管防范不留真空。
對需要市場準入許可的行業領域,如銀行、證券、保險、典當、融資性擔保、房地產等,“誰家孩子誰抱走”,由準入監管部門負責。
對無需市場準入許可,但有明確主管部門指導、規范和促進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對沒有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如投資咨詢、投資管理、非融資性擔保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負責。
14部委表示,將建立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實現“打早打小”。據處非辦主任楊玉柱介紹,文件下發后,公安部、工商總局等部門陸續啟動監測預警工作,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監測分析手段;人民銀行、證監會等相繼部署開展重點行業領域風險排查和整治行動,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證監會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局副局長劉云峰表示,對私募基金行業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P2P業務情況進行風險排查,全面清理規范場外配資活動,并組織對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進行專項檢查。
保監會稽查局副局長王柱稱,保監會將針對投融資領域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非法集資向保險業滲透、傳遞,參與型案件多發的態勢,組織12個重點地區、13家重點機構開展反非法集資專項風險排查,重點排查“精英”營銷員群體、基層高管人員參與非法集資風險。
假“金融創新”之名迷惑投資者
楊玉柱還表示,非法集資活動呈現明顯的網絡化趨勢。一方面,傳統非法集資從線下向線上發展,打著互聯網“金融創新”幌子實施非法集資;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相關業態的非法集資風險也充分顯現,其中以網絡借貸(P2P)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最為突出。
P2P領域非法集資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部分P2P平臺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臺的中間賬戶,并由平臺實際控制和支配。
二是P2P平臺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甚至發假標自融,并采用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滿足自身資金需求,有的經營者甚至卷款潛逃。
楊玉柱表示:“借助互聯網開展宣傳、銷售、資金支付和歸集等,實現線上線下全面結合,使得非法集資傳播速度更快、覆蓋范圍更廣、產品銷售更便捷、資金轉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風險蔓延,增加案件打擊處置難度。”
例如,傳統非法集資案中發生在縣域的案件較多,而互聯網金融完全突破地域限制,依托網絡向周邊地區甚至全國擴散。以“泛亞”、“e租寶”等風險事件為例,涉及人員達數十萬,地域涉及數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集資金額達數百億元。
以“金融創新”為名,從業機構違規經營甚至進行非法金融活動的手段推陳出新,更加隱蔽和具有迷惑性。2015年以來,有關監管部門提示風險,稱以“MMM金融互助社區”為代表的互助理財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投資者參與,與之類似的百川理財幣、克拉幣、“摩提弗”等虛擬理財相繼出現。
今年一季度,公安部門立案的非法集資案件達2300余起。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張景利在會上表示,互聯網金融成為非法集資高危領域。一方面種養殖、房地產、商品流通、生產經營等傳統領域案件依然多發;另一方面,打著互聯網金融、農民專業合作社、投資中介、股權投資、旅游、養老、民辦院校、境外上市等旗號的新型案件增多。
鑒于此,處非辦表示,要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加強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工作。
還要發揮好金融機構資金監測的“前哨”作用。非法集資大部分需通過金融機構轉賬,部際聯席會議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在嚴格執行大額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基礎上,對各類賬戶交易中具有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定期批量小額轉出等資金異動進行監測分析,及早發現并報告非法集資資金動向。
研究金融廣告事前審查制度
目前,各類投資理財、財富管理等融資類廣告亂象叢生,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對非法集資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14部委表示,要強化廣告資訊信息管理,牢牢把住非法集資信息傳遞關,把非法集資消滅在萌芽狀態。下一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將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管理工作。
對融資類廣告要求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進行嚴格規范,不得對產品和業務進行虛假、不當陳述,不得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等內容。
在加強對主流媒體廣告監管的同時,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興媒體發布融資類廣告的審查管理。
部際聯席會議將新興媒體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排查整治作為工作重點,加強對電話、短信、電郵等社交媒體、通訊工具的監督管理。
4月13日,工商總局等十七部門印發了《關于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署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專項整治工作。2015年12月,工商總局配合中宣部起草了《關于加強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審查把關的通知》,努力遏制非法集資行為利用廣告蔓延的勢頭。
工商總局表示,從目前監管實踐來看,非法集資之所以治理難度大,各部門信息沒有充分共享是一個原因。另一方面,相關投資公司的信息沒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社會公眾公開,造成信息不對稱,使其行為缺乏社會監督。
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金融行業主管部門關于P2P、金融理財類的事前審批制度尚未建立,發布廣告的市場準入清單和發布標準還需明確;二是非法集資活動隱蔽性強,許多金融投資類廣告主要內容都是企業形象宣傳和品牌推廣,增加了廣告監管執法的難度;三是互聯網領域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傳播快、范圍廣、違法成本低,監管政策和治理手段需要進一步加強。
工商總局表示,根據互聯網金融廣告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建議金融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工商總局等相關部門就制定金融廣告發布的市場準入清單、禁止發布的負面清單和依法設立金融廣告發布事前審查制度等問題進行研究,抓緊出臺有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