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引導和促進機動車污染減排,加快我市黃標車淘汰,市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調整本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標準,引導和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通告如下:
一、補助范圍
提前淘汰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具體包括: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柴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享受政府補助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機動車在本市登記注冊;
(二)機動車于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拆解,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車輛提前報廢的,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報廢或者交通事故導致直接報廢。
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淘汰不予補助。
已享受其他老舊機動車報廢更新補助政策的車輛,不再補助。
二、補助標準
根據車輛類型、登記年限,分時段實施差別化補助標準。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拆解,并于1月31日前申請補助的,按照下表標準提高50%進行補助;1月1日至8月31前拆解,并于9月30日前申請補助的,按照下表標準進行補助;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拆解,并于12月31日前申請補助的,按照下表標準減半進行補助。拆解日期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日期為準。
2015年1月1日至本通告發布之前,已進行拆解,并已申領淘汰補助的,由車主提出申請,相關部門審核后辦理追加發放補助差額。
根據《江蘇省省級老舊機動車淘汰專項引導資金獎補辦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冊登記的微、輕型客車和中、重型汽油車,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冊登記的中、重型柴油車,同時享受老舊機動車淘汰省級專項引導獎補資金的補助。
車輛類型 (單位:元/輛)
| 2001年9月1日前注冊登記 | 2001年10月1日前注冊登記 | 200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 | 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 |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冊登記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冊登記 | 2009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 | |
汽油 | 大(重)型 | - | - | 4500 | - | - | - | - |
中型 | - | - | 2500 | - | - | - | - | |
微、小(輕)型 | - | 2000 | - | - | - | - | - | |
燃氣 | 大(重)型 | 4500 | - | - | - | - | - | - |
中型 | 2500 | - | - | - | - | - | - | |
微、小(輕)型 | - | 2000 | - | - | - | - | - | |
柴油 | 大(重)型 | - | - | - | 4500 | 5000 | 5500 | - |
中型 | - | - | - | 2500 | 3000 | 3500 | - | |
微、小(輕)型 | - | - | -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三、受理時間
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補助申請。
四、受理地點
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申請根據機動車注冊地由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各自屬地受理。機動車轉移登記的,以1月1日前的轉入登記地為準。
無錫市區在市公安局車管所(梁南路3號)設立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補助聯合窗口,專人負責受理審核。江陰市、宜興市分別設置窗口負責辦理。
五、補助程序
(一)車輛拆解注銷。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攜帶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移申請表》,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網點(網點名單見附件1),并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
(二)申請辦理。車主攜帶以下材料,到補助申請受理窗口辦理補助申請:
1.《無錫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思而學教育;
3.《機動車注銷證明》復印件,查驗原件;
4.身份證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5.車主本人銀行賬戶或者單位銀行賬戶復印件。
補助申請由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證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三)審核發放
1.市公安、環保、商務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聯合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核。
2.對符合發放條件的,由市公安部門按月匯總補助資金總額后填報無錫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向市財政局提出資金申請;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車輛,市公安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車主并說明原因。
3.市財政部門根據市公安部門提交的資金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將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專項資金指標下達至市公安部門。
4.市公安部門在收到專項資金后10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通過銀行直接發放至車主提供的銀行賬戶。
(四)車主應當于12月31日前辦理申領手續,超過期限的,視為自動放棄,一律不予補辦。
對買賣、偽造、變造相關證明,挪用、騙取補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六、其他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機動車減排工作的通告》(錫政通〔2012〕13號)中關于鼓勵提前淘汰補助內容廢止。江陰市、宜興市可以參照執行。
特此通告。
附件:1.無錫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網點.doc
2.無錫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doc
無錫市人民政府
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