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工資調整政策解讀
把機關事業單位漲工資作為最重要的經濟民生
1月19日召開的全省人社工作會議透露,今年還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加強測算,制定實施方案,做好組織實施。(01月19日四川日報)
可以說,在每年一次的全國和省“兩會”上,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標準,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是都成為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從剛剛召開的全省人社工作會議透露,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毫無疑問,此次增加工資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在筆者看來,為機關事業單位增加工資是最重要的經濟民生,也是每一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從中折射出民生改革的重點和路徑。
四川省委十屆四次全會指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改革,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筆者認為,四川省此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是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各地要堅持民生為先、民生為重、民生為本,把此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作為最重要的經濟民生來抓。
從目前來,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工資仍處于低水平工資,與其崗位和付出不成正比。調查分析,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處在不同管理和技術崗位上,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因此,筆者認為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應與所承擔的工作量和工作職責相匹配,特別是在確定工資標準時應充分考濾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負荷、原有收入發放水平、財政可承受能力及收入分配改革推進程度,建立與其相匹配的工資增長機制。
筆者建議,各地應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理順收入分配,推進同工同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要堅持共享發展理念,制定更加完善的收入分配體系,通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把民生底線兜住兜牢。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暨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準確把握省委對經濟形勢的科學判斷、省委關于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六個基本特征”的科學分析和全面落實統籌“五個重大關系”的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加強測算,抓好頂層設計,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讓“漲工資政策”普照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身上。要結合經濟發展、財稅收入以及災后恢復重建的實際,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保持收入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
總之,全省各地要把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作為最重要的經濟民生,穩慎推進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人才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形成推動四川“兩個跨越”的強大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