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同步發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退役軍人、烈士子女等人員享加分、優先錄取等優待。
1、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退役軍人、烈士子女等最高加20分
規定第46條明確,烈士子女、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享受加分優待。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分值不得超過10分。
凡符合以上有關情形和有關省(區、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的考生須經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網上公示后方能認可,學校還須按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功臣、艱邊地區軍人子女等優先錄取
規定第49條明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投檔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考加分政策社會評價
家長
觀點之一
加分政策本身就體現不公平
1.加分政策是在又一次強化起點的不公。
2.加分政策不看家庭背景不表示就公平。
3.不要在考試之外制造不公平的加分,使許多靠自己的學生考不上理想的學校。
觀點之二
加分過程就埋下特權的種子
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這種近乎殘酷的競爭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馬甲,意味著什么乃是不言而喻。而對于每一分都要靠自已去搏的“裸考”學生而言,則如同在槍林彈雨中光著膀子與穿著鎧甲的對手角逐,要想勝出又有多么艱難。雖然加分的理由冠冕堂皇,但是卻無法改變最基本的事實:加分就其本質而言,就是賦予一些人“特權”,人為制造個人命運的巨大落差。而事實也一次次證明,有些高考加分,在一些地方已完全異化為權勢家庭的“尋租”。
觀點之三
取消高考加分政策應當緩行
任何政策都是有一定慣性的,過去的政策影響的是,而政策影響的是將來,所以取消高考奧賽加分,最好不要驟然行事,而必須顧及政策的慣性。這也是家長們反對取消奧賽加分政策的關鍵所在,所以,取消奧賽加分,請給學生和家長們預留一定的緩沖時間。
觀點之四
調整加分政策應該從長計議
高考分數就是一根堅不可摧的硬杠杠。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是公平的,是有說服力的,是讓人口服心服的。作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者的教育管理部門,既然高考加分政策在執行中出現了這么多的不正常現象,就要與時俱進,深入調查,匯總各省的做法,看看能不能從完善政策上下功夫解決問題。
媒體
9月3日,牽動萬千家庭的高考改革實施意見出臺了。縱觀此次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不僅涉及理念、方向,而且涵蓋了教學內容、招生政策、錄取方式等具體方面。不分文理科、取消特長加分、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等,成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點。
此次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值得期待的亮點不少。方案提出,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并明確指出,“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這對于像湖北、山東這樣的高考大省而言,無疑是利好。每年高考,湖北、山東、河南等地的考生都需要削尖腦袋,考出奇高無比的分數,才能上一所像樣的大學,甚至不乏高分掉檔的現象。而在某些地區,上線率、錄取率就高出很多。這種考生人數和錄取比例上的矛盾如果不能得到解決,分數競爭上的殘酷只會再次推高應試教育。保證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考驗著一些高校招生能否突破屬地觀念,一些地方能否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實施起來并不簡單。
此外,“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寫入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恰恰是從制度層面來縮小因地區差異造成的教育機會不公,一定程度上緩解“寒門難出貴子”,以及社會階層固化的擔憂。在特長加分上,方案提出,“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這無疑是擊中加分亂象的軟肋,讓花錢買分、找關系加分失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