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考試是初中畢業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終結性考試,是初中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全市所有應屆初三畢業生都要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文化學科和體育考試。初三年級第二學期不再統一舉行期末監測考試。
1.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2015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綜合文科(政史合卷)、體育、地理與生物(合卷)。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綜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試時間統一在6月中下旬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另文下發),體育考試從3月下旬開始,地理與生物在初二年級第二學期末進行。
2.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其中物理占90分,化學占60分)、體育5門考試科目成績在作為升學依據時按分數呈現。前4門考試科目滿分分值均為150分,體育科目滿分為50分,5門總分合計650分。5門考試科目涉及的6門課程的考試成績在作為畢業依據時,按等級呈現;綜合文科(政史合卷:其中政治、歷史的權重各為0.5)、地理與生物(地生合卷:其中地理、生物的權重各為0.5),所涉及的4門課程的學業考試成績按等級呈現。
3.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為閉卷、筆試,綜合文科為開卷、筆試,體育科(目標效果)為現場測試。英語在進行筆試的同時進行聽力測試,英語聽力占30分。
在有關學科考試中允許使用科學計算器。
4.學業考試命題的依據是相關課程的課程標準,參考省教育廳組織編寫的《考試說明》。命題力求體現課程改革的理念,加強試題與當前社會實際、社會實事要事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特別是在具體情境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杜絕設置偏題、怪題。
5.2016屆(現初中二年級)初中畢業生地理與生物(合卷)的學業考試,在學科結束時由市統一組織考試,并以此作為學業考試成績,其成績呈現和兩門課程所占權重等按2015屆要求執行。
6.體育考試
體育考試實行綜合性結構評價,考評分為過程管理評價和目標效果測試兩個部分,其中過程管理評價為10分,目標效果測試為40分(身體素質15分,身體機能15分,運動技能10分)。體育考試的具體辦法按《貴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7.學業考試的文化科目由全市統一組織和網上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