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招生錄取
根據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體育5門考試成績總分(含加分)、綜合文科、地理生物2門成績等第擇優錄取。
升入一般高中、五年制大專的學生應達到以下條件后方可錄取:
——語文、數學、英語3門課程畢業考評成績必須在C等及其以上,其余課程至少有5門在C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6個方面中至少有4個方面評價等級在C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體育5門總分達到市招考委員會劃定的最低分數錄取控制線,綜合文科、地理生物(合卷)成績達到C等及其以上。
報考示范性高中學校的學生,還應達到以下條件后方可錄取:
——語文、數學、英語3門課程畢業考評成績必須在B等及其以上,其余課程至少有4門在B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6個方面中至少有4個方面達到B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中,綜合文科學業考試成績達B等及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