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查詢系統http://www.pzhgjj.com/pzhnt/login.do ⑴為切實維護職工的信息安全,使用前需在業務系統中預留綁定本人最新手機號碼,確保個人手機號、身份證號與業務系統匹配。⑵初次使用無需注冊,可點擊忘記密碼根據手機驗證碼重置登錄密碼。 如需打印,請先前往“下載中心”下載安裝PDF打印插件。 如果對網廳操作有疑問,請前往“下載中心”下載個人版操作手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 《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 號)精神,為切實保障廣大公積金繳存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市公積金中心將從嚴打擊公積金業務違規行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積金繳存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并對其承擔法律責任。
二、市公積金中心將通過中心業務系統、部門協查、異地業務函詢等方式逐一審查辦理公積金業務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經核查材料不實的,市公積金中心將沒收相應材料,并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三、公積金繳存人所提交業務辦理資料經核查不實的,將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人員名單在市公積金中心門戶網站、各業務大廳予以公告(國家公職人員失信,情節嚴重的,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提交虛假材料申請提取公積金,3 年(含)內限制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
(二)利用虛假材料已經違規提取公積金,責令退回,5 年(含)內限制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拒不退回的,在其法定退休年齡前限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
(三)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公積金貸款,3 年(含)內限制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
(四) 利用虛假材料違規獲得貸款的, 責令退回違規貸款額,5 年(含)內限制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拒不退回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法定退休年齡前限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
四、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出具偽證協助當事人違規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貸款業務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五、市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因把關不嚴、失職瀆職甚至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積金被騙提騙貸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歡迎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舉報(電話 12329)。
本公告至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 5 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