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扎實地抓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根據整治辦〔2015〕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環保工作實際,高度重視,迅速部署,認真地開展了各項工作,F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思想統一,認識到位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整潔優美的環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據和綜合競爭能力的重要因素。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對推動我局改善和優化投資環境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按照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要求,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與環保工作發展環境相結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制定了區環保局《關于切實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活動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人員為成員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專人具體負責對口聯系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并將任務按階段落實到人頭,與終的個人考評和獎懲掛鉤。形成了層層抓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認真抓好包段區域環境整治工作
為了切實做好我局包段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我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先后多次深入聯系社區和村莊,實地查看了解街道及村莊的綜合治理、環境衛生、凈化綠化美化亮化和居民行為規范等相關情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研究解決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給兩個掛聯點各捐資1000元給予幫助。指導、督促搞好環境綜合治理,清除衛生死角,鏟除牛皮癬,勸導各類不文明行為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強化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按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要求,我局對宣傳工作高度重視,將宣傳任務分解落到各負責包段的責任人。
五、嚴格督查,整治到位
繼續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與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完善機制,嚴格督查,切實轉變干部作風,提高工作效能,進一步塑造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對有令不行、工作不力,影響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順利實施的,從嚴實行“問責”,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