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5年1月起,信陽市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截至4月底,增加的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
此次增加養老金,共涉及城鎮參保企業退休人員13.7萬人,月人均增加208.06元,調整后人均月養老金水平由1641.7元增加到1849.76元。
此次調整養老金的范圍是: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掛鉤調整按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
二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一是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80元,年滿90周歲的90元;
二是按照《通知》要求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
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二、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溫馨提示:
1、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2、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3、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準。
4、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最低限為0.6,最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5、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而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