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
2011年天津市低工資標準上升為1160元本次調整低工資標準,直接受益人群主要是見習期、實習期等各類新入職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以及部分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和小時工、鐘點工等低收入人群。同時,低工資標準調整也會形成連鎖效應,帶動不同層面的群體相應增加收入,對拉動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杭州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 提高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工資補貼標準。補貼標準從原按市區企業職工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為110%(其中從事社區保潔崗位人員的崗位工資補貼標準按市區企業職工低工資標準的120%)計算。執行時間從2007年10月1日起。 合肥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街道勞務型公司吸納人員勞動報酬標準,由原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生活補助費標準,由原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社區勞動協理員的市財政補助經費部分的標準,由原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50元。(信息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