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行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
9月2日,記者從省公務員局獲悉,我省將從即日起實施《貴州省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推進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辦法的出臺實施,填補了我省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空白。
據介紹,該辦法經過反復征求意見和修改,結合工作實際,對公務員平時考核有關問題進行了規范。明確了掛職、借用、抽調、參加學習等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在確定考核指標時考慮了臨時增加的工作任務和同時多人負責的工作;年度最后一個月或季的平時考核可結合年度考核一并開展;平時考核結果所占比重應不低于年度考核的50%;平時考核可與績效目標獎勵掛鉤,合理拉開差距;對未開展平時考核工作的單位,核減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等。
平時考核將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記錄公務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以履行職位職責、完成階段目標任務、工作質量和出勤等四個方面作為重點內容,體現考核對象完成工作的難易程度、數量質量和效率效果等。
同時,確定了22個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先行聯系點,明年1月起在全省全面推開。我省還將積極探索在有條件的省直單位和市、縣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信息化管理工作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