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國務院公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確定從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工資的20%和8%共同負擔。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社保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決定》的亮點之一在于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和企業職工相同的繳費費率,即單位20%、個人8%;其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也就意味著,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退休年齡越早的職工,領取到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就越低。再者,《決定》提到,“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也就是說,今后職業年金制度將被強制性建立。
關注一 退休前參保人員死亡怎么辦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依法繼承
《決定》指出,所有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根據《決定》,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以上措施均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一致。”楊燕綏表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也是規定可以轉移接續,可以繼承。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管錢”方面,《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的基金分開運行,從技術層面講,相互之間如需挪用并非易事。
關注二 “老人”老辦法 “新人”新辦法
“中人”領取水平 需等待細化方案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方案雖于昨日對外公布,但《決定》明確此項改革已經“自10月1日起實施。”
“也就是說,自10月1日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作已經開始執行。”楊燕綏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和養老金領取都是應該從10月1日就開始執行新標準。
在養老金領取方面,根據《決定》,10月1日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但對于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將“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楊燕綏對此表示,對于在10月1日之前尚未退休的‘中人’來說,其養老金領取辦法還需要人社部、財政部制定具體的方案。“怎么界定‘中人’?怎樣設計‘中人’的養老金領取水平?這些都需要一個更為細化的方案。
關注三 強調“退休時的平均預期壽命”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做了重點改革。
“以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人口普查時的平均預期壽命為基數,目前計發時間為139個月。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非常重視退休時點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將今后待遇發放時候的變量進行了強調。”楊燕綏對記者表示。
按照《決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后將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改革后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強調‘退休時的平均預期壽命’,也就意味著,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人口平均壽命越來越長,退休年齡越早的職工,領取到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就會越低。”楊燕綏認為,未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也很可能會采取與此相同的計發辦法。
此外,《決定》還指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決定》強調‘應當’為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也就意味著,與企業年金自愿原則有所不同,今后職業年金將采取強制性執行方式。”楊燕綏告訴記者。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退休年齡 | 計發月數 | 退休年齡 | 計發月數 |
40 | 233 | 56 | 164 |
41 | 230 | 57 | 158 |
42 | 226 | 58 | 152 |
43 | 223 | 59 | 145 |
44 | 220 | 60 | 139 |
45 | 216 | 61 | 132 |
46 | 212 | 62 | 125 |
47 | 207 | 63 | 117 |
48 | 204 | 64 | 109 |
49 | 199 | 65 | 101 |
50 | 195 | 66 | 93 |
51 | 190 | 67 | 84 |
52 | 185 | 68 | 75 |
53 | 180 | 69 | 65 |
54 | 175 | 70 | 56 |
55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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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錢從哪里來?
養老金“并軌”破冰后,將面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錢從哪里來的問題。
楊立雄認為,這將是“并軌”后面對的最重要問題。他介紹,90年代開始啟動的企業養老金改革產生了巨大的“轉制成本”,而消化這個成本花費了非常長的時間。
他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財政肯定要撥款,此外國有企業的增值資產可拿出來充實養老金。
楊立雄建議,可以參照智利的做法,向社會發行債券,這可以減輕當前的財政壓力。
養老金差距將縮小?
體制內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差距一直備受爭議。那么改革后,是否意味城鎮職工與體制內人員的養老金差距會縮小?
對此,楊立雄認為,并軌后兩者的養老金差距會縮小,但不意味著差距就沒有了。他解釋,在基礎養老金上,城鎮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發辦法相同。然而,新的差距將由“年金”部分帶來。
楊立雄分析,由于我國企業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城鎮職工的企業年金并沒有普遍建立,然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卻將是普遍建立的。
他說,養老金收入的差距會繼續存在,只是不會像現在這樣越來拉大。“但是可以預見短期內,差距依舊比較大。”
會引發提前退休潮?
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收入是否會減少無疑是個多方關注的問題。
楊立雄解釋,目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速在變動,增速很快。“并軌以后,養老金和社會平均工資掛鉤的系數會降低,增速會放緩。”
此前,有媒體報道,養老金并軌改革的消息使得一些體制內人員感到擔憂,并引發了“退休潮”。
對此楊立雄介紹,由于當年在7個城市進行改革試點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提前退休潮”在一些試點城市出現過。然而,他認為,目前這種擔憂完全沒有必要。“養老金并軌以后,因為總體的待遇不會下降。而且提前退休有嚴格條件限制,不是想提前退休就可以做到。”
褚福靈則認為,改革的目標是大家有可持續的保障,在《決定》中里也提出,將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