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工傷認定標準是怎么樣的?辦理工傷認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小編為你提供蘇州工傷保險認定辦理指南。
認定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
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受傷害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職工受傷害后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5、目擊(了解)事故的兩個證人出具的有關事故證言,以及兩個證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6、受傷害人員簽字的事情經過;
7、具體工傷認定申請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蘇州工傷認定標準
認定流程
1、電話申報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通過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進行電話申報。
2、書面申請
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3、審核材料
社保部門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認定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認定地點
辦理地點:蘇州市體育場路4號1號樓1樓
聯系電話:0512-65239270
認定時限
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新規定:
用人單位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超過30日。
注意事項
蘇州工傷認定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該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之前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由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