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工傷認定標準是怎么樣的?辦理工傷認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小編為你提供秦皇島工傷保險認定辦理指南。
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秦皇島工傷認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需提供有效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如單位蓋章的工資表、單位蓋章的從事本職工作的證明);
3.首診病歷(醫療診斷證明)及有關檢查報告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鑒定書)復印件(驗原件);
4.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5.現場目擊證人出具的證人證言(附上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及其它旁證材料(如:物證、書證、照片、錄音等);
6.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有關證明、人民法院的裁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7.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傷亡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8.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或者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認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9.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10.屬于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有效證明;
11.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12.其他特殊情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用人單位在縣里的,向所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申請材料,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或在5日內下達補正通知書,限期補正;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認定工傷或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并直接或郵寄送達有關當事人。
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
秦皇島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處
地址:海港區建設大街400號辦公室
秦皇島市海港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地址:海港區民族路39號辦公室
秦皇島市北戴河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地址:北戴河區聯峰北路43號辦公室
秦皇島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
1.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2.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親屬、工會組織應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