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秦皇島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秦皇島市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河北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經整理,展示給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給大家方便廣大工傷工友查看。
一、秦皇島市工傷賠償一覽表:
賠償項目 | 賠償標準 | 賠償機構 |
醫療費 | 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伙食補助費 | 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具體多少元一天可智能AI工傷計算器查看】 | 工傷保險基金 |
交通、食宿費 |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產生,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兩地往返交通費憑據報銷)】 | 工傷保險基金 |
康復治療費 | 須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工傷醫療期工資 | 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超過24個月。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 用人單位 |
生活護理費 | 生活護理費分為評殘前和評殘后,評殘前(住院)經醫院開具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如未護理按照當地護工的工資支付;評殘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輔助器具費 |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一次性 傷殘補助金 |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傷殘津貼 |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 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 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五級、六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 用人單位 | |
一次性 傷殘醫療補助金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河北省標準 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 基數為當地平均工資。 【依據:《河北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一次性 傷殘就業補助金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河北省標準 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 基數為當地平均工資。 【依據:《河北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 用人單位 |
喪葬補助金 |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供養親屬撫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一次性 工亡補助金 |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 39251元×20=785020元。(全國一口價)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下落不明 供養親屬撫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 | 工傷保險基金 |
二、賠償申請指南
工傷保險部分秦皇島市各區縣社保分局
聯系電話:12333或3262801、3262879
秦皇島市工傷保險辦事指南地址(網址):http://www.heqhd.lss.gov.cn/
秦皇島市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下載:下載地址
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書;
2、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論通知書;
3、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資格認定表;
4、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工傷職工傷殘待遇申請表;
6、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證件或資料。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傷保險未承擔的部分(如:支付差額,解除勞動關系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