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參考《2013年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根據《統計公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關數據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10元;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4833元;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8923元;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600元;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3868元。
杭州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年齡≤60周歲
城市居民殘疾賠償金=39310×20×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8923×20×傷殘賠償指數
60<年齡≤74周歲
城市殘疾賠償金=39310×[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8923×[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
年齡≥75周歲
城市殘疾賠償金=39310×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8923×5年×傷殘賠償指數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3868÷12×6=21934元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a.受害人殘疾
年齡≤18周歲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18歲-被扶養人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18<年齡≤60(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20年
60<年齡≤74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年齡≥75周歲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5年÷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b.受害人死亡
年齡≤18周歲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18歲-被扶養人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
18<年齡≤60(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20年
60<年齡≤74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
年齡≥75周歲
被扶養人生活費=24833(14600)×5年÷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人的人數
5、住院伙食補助費=50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收入;無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工資;否則按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平均工資標準;仍不能證明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算。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年齡≤60周歲
城市居民死亡賠償金=39310×20年=786200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8923×20年=378460
60<年齡≤74
城市居民死亡賠償金=39310×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8923×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年齡≥75周歲
城市居民死亡賠償金=39310×5年=196550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8923×5年=94615
10、住宿費=150元/天×天數
11、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