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惠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近日下發的《關于度調整工傷保險傷殘津貼的通知》,惠州全市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今年1月起將上調,調整比例按照月人均傷殘津貼的10%左右確定,并給予特殊人群適當傾斜,調整的傷殘津貼將于4月15日前足額發放到位。
“調整的傷殘津貼,將于4月15日前足額發放到位。”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對象為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傷殘津貼,在1月1日后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工傷保險待遇】。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月標準時,同時按照此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傷殘津貼之月起發放。
除了普遍調整外,新政策對特殊人群給予適當傾斜:對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工傷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加發80元,全年96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傷殘津貼年度調整基數;軍轉干部或具有高級職稱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也有相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