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及《關于做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工作的通知》要求,促進用人單位的生產安全和工傷預防,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從4月起,我市對屬于二、三類行業的參保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率實行浮動。此次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是我市連續第三年調整,取得了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達到了預防工傷的目的。
“此次調整針對全市所有行業,不同行業的基礎費率不同,一類行業基本不變,而機械加工、化工類等風險較大的企業調整幅度較大。”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稱,此次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是連續第三年調整,涉及全市143家參保單位,在費率基礎上上浮的參保單位共110家,其中市直7家、縣市區103家;在費率基礎上下浮的參保單位共33家,其中市直13家、夏津縣2家、禹城市18家。
據了解,工傷保險基礎費率是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是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按基礎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當年度的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事故發生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