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貴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簡介:畢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前身是畢節市幼兒師范學校,學校創建于1916年,歷經師范講習所、“國民教育師資訓練班”、 簡易師范、織金師范、耕讀師范、織金縣師范學校、貴州省織金師范學校、畢節地區幼兒師范學校、畢節市幼兒師范學校9次變更。2015年3月貴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復同意在畢節市幼兒師范學;A上建立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近百年的辦學歷史,學校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厚重的學校文化。
學校創辦九十多年以來,逐漸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 設置了舞蹈、鋼琴、簡筆畫、普通話等特長教學,把寫一篇好文章、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彈一手好鋼琴、寫一手好字、畫一手好畫、練一副好嗓子、練一身好舞姿“七個一”作為對學生的基本要求。
我校位于貴州省畢節市雙山新區職教城,學校占地面積499畝,總建筑面積21.44萬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 教學樓、行政樓、實驗實訓用房、圖書館、學生宿舍、風雨操場、田徑場、食堂、輔助用房等。目前,學校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加快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科學水平和辦學效益,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第三條 學校名稱: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學校代碼:14538)。
第四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雙山新區職教城(新校區),郵政編碼:551700;貴州省織金縣金南路124號(老校區),郵政編碼:552100。
第五條 學校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六條 學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為主、中等職業教育為輔。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七條 我校今年招生人數及分專業計劃詳見2015年各省、市(區)高考招生目錄。
第八條 我校在貴州省招生。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 遵照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文化考試的成績,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時,在投檔范圍內,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則按第二志愿及服從調劑志愿順序依次錄取。投檔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的專業中進行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以及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低分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均無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七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按教學計劃規定學完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嚴格按貴州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經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并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復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學籍注冊。
第二十二條 在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就讀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表現優良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校內設的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咨詢電話:畢節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辦公室0857—7627534
學校網址:http://61.189.240.79/school2/
電子信箱:xsk762753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