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四川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教育促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民學校招生章程備案管理辦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結合我院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代碼及學院全稱
1404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原四川音樂學院綿陽藝術學院)
二、學校舉辦者及主管部門
學校由四川川音綿陽藝術學院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
三、辦學學制及層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四、辦學性質及類型
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五、院校類型
藝術類;
六、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我院將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上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七、培養目標
學院作為一所文化藝術類院校,設置專業涵蓋藝術學、文學、管理學和歷史學四大學科門類,涉及音樂與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學類、設計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 、歷史學類九大專業類。學生入學后可根據所選修的不同專業,經過系統的專業學習,畢業后可分別從事音樂、舞蹈教育與表演工作;從事戲劇影視表演、劇本創作、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及錄音、攝像、播音主持等工作;從事美術教育、繪畫、攝影、雕塑等工作;從事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等工作;從事與藝術有關的對外漢語教育、英語翻譯、文化創意產業及公共事業管理工作;從事藝術理論教育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傳統美術類的繼承與發揚工作。
八、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僅以英語語種安排教學;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體健康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十一、錄取規則
(一)各專業(方向)文、理兼招;
(二)錄取辦法:
1.普通類專業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考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無其他特別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考(其中文化產業管理文化成績不得低于我院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及專業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無其他特別要求,一般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為了保證新生質量,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三)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加分政策:
對于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和重要憑證;
(五)專業成績認定:
今年我院在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設了考點:凡我院設有專業考試考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一律在當地考點參加專業考試;未設有專業考試考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我院一律認定其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相關專業成績,無相關統考科目的專業,須就近到我院設有考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參加相關專業考試;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凡報考我院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方向)屬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范圍內的,還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其統考結果對參加我院的校考成績和錄取有無影響,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考試院、考試中心)相關要求實施,具體要求請考生咨詢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考試院、考試中心);
其余各省考生,我院一律認定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或聯考相關專業成績;
十二、學費標準
普通類專業本科12000元/生?年、專科10000元/生?年;
藝術類(含按藝術類培養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本科16000元/生?年、專科14000元/生?年;
十三、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招收的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由我院頒發畢業證書,并以我院名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具印;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我院(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十四、郵政編碼
621000;
十五、學院地址
四川省綿陽市機場東路83號;
十六、聯系電話
0816-6357995、6357996、6358087、6358132;
十七、聯系傳真
0816-6357996;
十八、網址
學院管網:http://www.cymy.edu.cn/;
十九、網絡咨詢
QQ:200714043;
E-mail:cymy@vip.qq.com;
騰訊微博:http://t.qq.com/MYArtsCollege;
微信公眾平臺賬號:四川文化藝術學院
新浪微博官方昵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微博
二十、退費辦法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本章程所有解釋權在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就業部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