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運職業學院
2015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運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學院名稱:天津海運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層 次:高職
學院代碼:14022
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深路8號
學院基本概況:
學院歷史: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前身為天津市科學技術進修學院(天津市職工科學技術大學),始建于 1962 年。2006 年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改制為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海員為主,兼有理工、經管等學科的綜合性全日制國辦高等職業學院。是我國海事局向國際海事組織申報船員培訓機構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華北地區最先開辦海員對外適任證書培訓的機構,也是華北地區首家通過國家海事局《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體系》認證的教育培訓單位。
辦學條件:學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園校區,總占地面積976畝,建設用地615畝,一期建筑總面積17.1334萬平方米。學院建有現代化的教學樓、學生公寓、食堂、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體育場館、設施設備先進的各專業實驗、實訓室等。
專業門類:學院堅持大力發展海運特色專業和適應環渤海地區建設所需的專業,緊緊圍繞服務天津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以及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建設的需求,設有航海技術系、輪機工程系、航運經濟系、國際郵輪乘務和旅游管理系、工程技術系、信息工程系、外語教學部和社科部等8個教學系部,開設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無損檢測)等25個專業及專業方向。其中國際郵輪乘務、金融管理與實務(航運金融)、游艇維修技術三個專業為全國高職院校中首創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游艇維修技術、國際郵輪乘務、海事管理、船機制造與維修、港口業務管理、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無損檢測)、制冷與空調技術(設備運行管理)、船舶電子電氣技術、管道工程施工(工程造價)、管道工程技術(地源熱泵)等12個專業為天津市高職院校中獨一無二的專業。
人才培養:學院以服務學生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堅持“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培訓”三位一體的教學模式,使學生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可以獲得與所學專業相適應的適任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成為大學?茖哟蔚母呒壖夹g技能型人才。在學生管理過程中,結合海運特色,采取準軍事化管理模式,強化對學生進行素質訓練和養成教育。
教育教學:學院擁有各專業所需的多種實訓實驗設備,教學環境和實訓條件優越。目前已建成涵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物流管理、國際郵輪乘務、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無損檢測)等25個專業及專業方向的校內實訓基地74個、校外實訓基地93個。其中,建有船舶操縱模擬實訓室、輪機模擬器實訓室、集裝箱運輸管理專業實訓室等國家重點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校外水上訓練基地面積達6000畝水面,航海學歷教育和海船船員培訓能力在華北地區處于領先水平。
就業優勢:學院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濱海新區航海運輸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并通過了國家教育部委托天津市教委組織的專家組對學院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歷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8%以上,簽約率保持在85%以上,專業對口率保持在75%以上,在天津市所有本、專科高校就業率統計中始終名列前茅。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根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設有由書記、院長牽頭的以招生辦、紀檢、保衛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它的職責是: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組織領導本院的招生錄取、咨詢、信訪工作。
第五條 學院設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由其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對生源好、一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 收費標準。
1、按天津市物價局規定的學費標準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費收費標準為6人間宿舍1000元/生·年。
2、為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提高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相關專業將利用學生在校期間開展專項技能和職業技能培訓。成績合格者取得國家相關資格證書,其費用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
3、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15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
第八條 根據總參謀部、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2015年國家繼續開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學校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我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被教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指定的士官生直招高職院校,為海軍大型現代化作戰平臺培養高技能人才,今年招收通信技術(船舶通訊設備)50人,畢業后進入大型現代化海上作戰平臺工作。招生省份有:天津、山東、安徽。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院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三條之有關規定。江蘇省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
第十四條 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2、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五條 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身體條件和特殊要求
第十七條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余專業男女不限(鑒于用人單位對航海類專業畢業生的身體要求,建議報考航海類專業考生的肝功能體檢結果為正常)。
第十八條 《航海技術》專業招收雙眼裸視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5.0(0.8),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1.65米及以上,無口吃的考生。
第十九條 《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招收雙眼裸視力均在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8(0.6),辨色力不能為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無口吃的考生。
第二十條 《國際郵輪乘務》、《烹飪工藝與營養(郵輪烹飪)》專業招收雙眼裸視力均在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8(0.6),辨色力不能為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凡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烹飪工藝與營養(郵輪烹飪)》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體檢標準。
第二十二條 報考《游艇維修技術》和《通信技術(船舶通訊設備)》專業的考生辨色力不能為色盲且聽力正常。
第二十三條 報考非航海類專業考生應符合普通高考體檢標準。
第二十四條 我院各專業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七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5年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院依據《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學生手冊》、《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八條 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專為貧困生設有上百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九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5年天津海運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天津海運職業學院高職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深路8號
聯系電話:022-28779722 28779900 28779901
郵政編碼:300350
傳真電話:022-28779996
QQ在線咨詢:800056408
網址: www.tjmc.edu.cn
電子郵箱:tjhyzyxy@163.com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