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簡介
第五條 學院名稱: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學院代碼:13379。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七條 學校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 辦學地點: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青州校區(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9888號)。
第九條 學院概況: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是2005年6月經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青州是古九州之一,歷史悠久,文化燦爛,經濟發達,交通便利,是“東夷文化”的發祥地、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青州地處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圈,被列為山東半島城市群,工業基礎雄厚,新型產業發達,比鄰濰坊、淄博、東營。濟青高速公路(G20)和長深高速公路(G25)在青州市區交叉貫通,青州市五個高速出口和309國道、膠王路的穿境使來往青州更加便捷。與青島、濟南共屬一小時經濟圈,高鐵直達北京上海等全國各大城市。
學院坐落在云門山南路青州大學城區,南鄰濰坊護理職業學院,北鄰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學院占地500余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圖書50余萬冊,建有適應現代教學需要的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室內外體育場館、國學院、實習實訓中心、太陽能研究所等教學科研設施和住宿、就餐、洗浴、醫療、購物、銀行等生活服務設施。千兆專線光纜共享山東師范大學的各類教育資源,覆蓋整個校園。教學科研條件先進,圖書資料豐富,公共服務設施完備,是廣大學子成長成才的理想之地。
學院依托山東師范大學整體辦學優勢和優質教育資源辦學,秉持“以人為本,能力為重,全面發展,人人成才”的辦學理念,堅持“創新品質,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的人才培養目標,強化基礎知識,注重素質教育,突出能力培養,努力把學生培養成為專業基礎扎實,應用實踐能力強,具有理想與責任,富有創新品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復合型專業人才。學校基本教學師資由山東師范大學選派。學院現有教職工236人,其中專任教師181人,教授23人,副教授64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65人,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115人,形成了一支素質精良、德才兼備的師資隊伍和精干高效、嚴謹規范的管理隊伍,確保了人才培養質量和畢業生就業競爭力。1項教學成果獲山東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1個教學團隊被評為山東省教學團隊,3名教師獲省級教學名師稱號,30門課程被評為山東省精品課程。學生英語四級通過率達8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數近20個百分點,近三屆本科畢業生考研率分別為28%、32%和34%,畢業生就業率達85%以上,保持在較高水平,眾多畢業生或考取國家公務員或被事業單位、國企及外資企業錄用。
學生除享受國家和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補助與助學貸款政策外,為鼓勵學生成長成才,學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祿禧獎學金。
學院設有漢語言文學、新聞學、英語、朝鮮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生物科學、廣播電視編導、數學與應用數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應用心理學、人力資源管理、電子信息工程、生物技術、動畫、化學工程與工藝、旅游管理、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風景園林、舞蹈學、日語27個本科專業,以及語文教育、英語教育、數學教育、計算機教育、旅游管理、動漫設計與制作、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熱能動力設備與應用、應用化工技術、園林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生物技術與應用、學前教育、財務管理、會計電算化共16個專科專業。專業涵蓋文、理、工、管理、經濟、藝術六大學科門類。
學院依托母體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先后與加拿大皇家漢木梁大學、韓國又石大學、美國東田納西州立大學等國外高校開展了“2+2”聯合培養項目,為學生提供了更加廣闊的就學空間。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十條 招生機構:學院成立由院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招生政策:執行山東省教育廳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院招生計劃數面向山東省及國內部分省、市招生。招生計劃一是通過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以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院通過學院網站和省內外宣傳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認真貫徹教育部和有關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美術類考生,需獲得山東省2015年美術統考本、專科合格證,學院按美術統考專業成績錄取。舞蹈學(校企合作)專業考生需獲得我校頒發的舞蹈學(校企合作)合格證,學校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 = 考業成績×70% + 高考文化課成績×30%)依次錄取。錄取名單通過招生咨詢電話和學院網站公布。
第十四條 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不限制語種。
2、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
1、學費:藝術類本科專業每生每年12000元;舞蹈學(校企合作)專業每生每年18000元;其他專業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專科學費7000-9000元。學費標準如有變動,屆時按山東省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2、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的統一招生計劃,面向山東省及部分省市招生。學生修滿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授予國家統一頒發的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畢業證書。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資助措施: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八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九條 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山東師范大學歷山學院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9888號 郵政編碼:262500
招生咨詢電話:0536—3888532,3888533,3888535;
0531—86181603
E—mail: lsxy@sdn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lsxy.sdnu.edu.cn/
http://www.lsxy-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