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嘉定區勝辛北路1661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本科招生規模的1%,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需參加復檢,不合格及造假者做退學處理。 | |
十、錄取規則 | 藝術類專業:上海市生源具體錄取原則: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藝術類專業市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的本科錄取資格線上,對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遵循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原則,按(文化考試成績+市統考專業考試成績)的合成總分為主要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外省市生源以當地高招辦規定的原則進行,無加試要求,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非藝術類專業:遵循各省市考試院投檔原則,在其提供的投檔范圍內,根據生源情況,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我校的投檔分數線。對投檔線上的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起,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所有專業無級差,同分考生文理科均按英語、數學、語文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普通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8000元 中美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0元 參考文件:【滬教委民(2015)4號】【上師天華(2015)7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3000元【滬價費(2014)007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021-39966101;39966020 傳真:021-39966707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021-39966266 | |
十五、網址 | http://www.sth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同時學院還設立天華學院獎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