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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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二、就讀校址 虹口校區: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 崇明校區:上海市崇明縣陳家鎮東灘大道999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非藝術類錄取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各省市統一文化考試的投檔成績為依據,根據各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3、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若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加一科目成績,理科則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加一科目成績。 4、如有專業計劃未完成,可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但填報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情況下,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作調劑錄取;凡不愿意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藝術類錄取原則 1、文化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 2、文化達線,遵循專業志愿順序,按專業統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若考生同時取得多個藝術類專業合格證可以兼報相應專業。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英語、日語、朝鮮語、阿拉伯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工商管理、法學、新聞學及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2、會計學、法學、會展經濟與管理、新聞學專業雙語班及德語、西班牙語、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3、學前教育、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藝術設計方向)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4、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金融學、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數字媒體藝術及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中外交流班):每生每學年45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5、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專業(中美交流2+2+2本碩連讀):每生每學年56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3000元【滬價費〔2006〕012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51278024、51278025(上外賢達學院招辦) 021—55386006(上外大招辦)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5422784(上外大紀委) 十五、網址與在線咨詢 招生網站:zhaoban.xdsisu.edu.cn 招生微博:http://t.qq.com/xiandazhaosheng QQ咨詢:401165038、724125975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1、2015年入學的音樂學、學前教育專業一至四年級在虹口校區就讀。 2、其他專業學生一至三年級在崇明校區就讀,四年級在虹口校區就讀。 本章程由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