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803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苑路600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是一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納入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劃。
學院概況:學院坐落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生態高教園區,教育教學設施完善,共開設34個專業及專業方向,現有在校生近8000人。
機構設置:學院教學實體設有6系3部:建筑工程系、建筑設備工程系、房地產經濟管理系、建筑藝術系、工商管理系、國際經濟貿易系、基礎課部、體育教學部、思政部。
就業優勢:學院充分利用京津冀和濱海新區的地域優勢,用人單位信息庫已近1200余家,與30多家單位簽訂了訂單培養協議,目前建筑工程技術、房地產經營與估價、物業管理、物業設施管理、建筑設備工程技術(電梯)、工商企業管理、會計電算化、市場營銷、國際商務、旅游管理等專業均有訂單班或訂單培養。
教學模式:學院實行“2+1”教學模式,前兩年在校上課,第三年帶薪實習,為畢業生就業搭建平臺。
高職升本:在校生升本的途徑有3種:一是普通類專升本;二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三是遠程(網絡)教育。
學生工作:學院各級黨團組織健全,大力培養和吸收優秀青年入黨,每年有計劃的發展學生黨員300余人;學院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連續多年被評為“安全校園”,創造了安全、穩定、和諧的學習環境。
青年志愿者團隊:學院團委組織同學成立志愿者隊伍,連續5年參與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志愿服務保障工作,被授予大會服務先進集體。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設招生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院黨委辦公室。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將在學院招生網上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報考指南。
第八條 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55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人。住宿費標準:1000元/年/人-1200元/年/人。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