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人文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校地址: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256號。學校國家代碼:13548。
第五條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系原西南大學育才學院,成立于2000年5月。2003年3月,經教育部(教發函〔2003〕66號)批準為獨立學院,是重慶市第一所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的獨立學院。4月,經教育部(教發函〔2015〕83號)批準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院校,是重慶市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由獨立學院成功轉設的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六條 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2048畝,綠蔭環繞、寧靜清幽,綠化率達70%。校舍面積50多萬平方米,萬兆光纖網覆蓋整個校園,各類藏書286萬余冊(其中紙質圖書185萬冊,電子圖書101萬冊),報刊1652種。學校現設有13個二級學院,38個本科專業和7個專科專業,涵蓋文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教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等10大學科門類。學校積極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堅持走“優化結構,內培外引”之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擁有專任教師1016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有399人,占教師總人數的39.3%,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有572人,占教師總人數的56.3%。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0人,全國高等學校教學名師、全國優秀教師、重慶市學科帶頭人、重慶市優秀教師多人。學校還聘請了潘際鑾院士任學校學術委員會名譽主任,聘請了楊福家院士、教育部總督學顧問陶西平教授、數學專家李延保教授等知名學者為特聘教授。
學校教學質量好,歷年來,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率、畢業生就業率均保持在90%以上,,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達到92.1%。近年來,畢業生中已有800多人考上了研究生。,學院被國家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光榮稱號,被中國獨立學院協作會授予“全國先進獨立學院”稱號,被重慶市教委授予“重慶市民辦教育先進集體”稱號,被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授予“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優秀院校”稱號,被重慶市民政局授予“重慶市先進社會組織”,被中共重慶市委教育工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紀律檢查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嚴格招生紀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規范有序。
第九條 學校設招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為國家統招計劃,本科、專科招生計劃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根據教育部規定下達;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由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下達。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計劃編制要求,根據學校歷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情況、各學科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求情況,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考人數比率、生源質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進行安排和調整。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35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五章入學考試
第十二條 學院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參加全國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考試)取得合格資格外,還須參加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批準認可的高校組織的本科藝術專業考試并合格。
第十四條 凡取得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成績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標準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 按志愿先后順序與按調檔線上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相結合的原則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投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條 填報我校志愿,如所報專業已錄取滿額,填報有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可調配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未填報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 執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九條 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各專業錄取時,除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它專業語種不限,但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護理專業報考條件:鑒于該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護理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體檢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方式:
在山東省錄取的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認定我校組織的藝術類校考合格成績;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認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合格,經各省招辦投檔后,按照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50%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合格,經各省招辦投檔后,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若與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