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直接領導下,負責醫院的秘書工作、行政督辦工作。
2、組織安排各種行政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負責醫院的工作計劃、總結及草擬有關文件,并負責督促其貫徹執行。
3、負責領導行政文件的收發登記、轉遞、傳閱、立卷、歸檔、保管、利用等工作。
4、要經常深入各科室了解工作情況,發揮聯系紐帶作用,為領導當好參謀。協調好后勤與醫療之間的關系,確保以醫療為中心,順利完成各項保障工作。
5、溝通各科室之間的工作聯系,做好協調工作,保證醫院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6、領導有關人員做好印章、打字、外勤、通訊聯絡,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處理,參觀及外賓的接待等工作。
7、負責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確保領導和員工的正常工作用車,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減少違章和事故,降低油耗。
8、負責院長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