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區委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安排區委領導同志公務活動,辦理區委領導同志交辦的事項。
2、圍繞區委工作部署,對涉及全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黨的自身建設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區委科學決策提出建議、預案和依據。
3、負責區委文件和區委領導同志文稿的起草、校核、印發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4、研究、審核區委各部門、區直各相關黨組、各鄉鎮、街道、農場黨委向區委的請示,提出處理意見報區委領導審批。
5、及時、準確、全面地向中央、省委、市委、區委報送信息,反映有關動態。
6、負責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重大方針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區委領導民情調查的服務和全區民情調查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有關建議、政協委員有關提案。
7、負責區委值班工作,及時向區委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區直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農場向區委反映的重要問題。
8、負責全區黨政系統機要密碼通信和密碼管理;負責中央文件和黨政軍領導機關機要件的傳遞工作。
9、負責全區保密工作的規劃、宣傳教育、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涉密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技術防范和審批管理。
10、負責黨和國家*及省委、市委領導來區視察的接待工作
11、負責區委系統的經費預決算和審核報帳工作,搞好后勤服務。
12、協同區政府辦負責區直機關大院建設、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13、辦理區委和區委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