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長的領導下和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下,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和財務制度,組織全校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完善學校內部財務會計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部門貫徹執行。
3、積極籌集資金,廣開籌資渠道,保證學校各項收入足額收繳,各項撥款、信貸資金及其他資金及時到位。
4、負責組織編制學校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經費預決算,監督檢查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
5、根據審核后的學校財務預算,負責合理安排財務支出和財務核算,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6、負責組織開展學校財產清查的具體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
7、負責組織開展財務分析,及時查找并改進財務工作的漏洞與不足,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8、參與學校工作人員崗位系數的調整、論證工作。
9、負責組織會計人員進行政治學習與業務學習,檢查協調各崗位的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與服務質量。
10、積極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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