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領導和主治醫師指導下,根據工作能力、年限,負責一定數量病員的醫療工作。新擔任住院、門診、急診的值班工作。
2、對病員進行檢查、診斷、治療,開寫醫囑并檢查其執行情況,同時還要做一些必要的檢驗和放射線檢查工作。
3、及時書寫病歷。檢查和改正實習醫師的病歷記錄。并負責病員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及時完成出院病員病案小結。
4、向主治醫師及時報告診斷、治療上的困難以及病員病情的變化,提出需要轉科或出院的意見。
5、住院醫師對所管病員應全面負責,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對需要特殊觀察 的重癥病員,須在床旁用口頭方式向值班醫師交班。
6、參加科內查房。對所管病員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診一次。科主任,主治醫師查房(巡診)時,應詳細匯報病員的病情和診療意見。請他科會診時,應陪同診視。
7、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各種重要的檢查和治療,嚴防差錯事故。
8、認真學習運用國內外的先進醫學科學技術,參加科研工作,及時總結經驗。
9、隨時了解病員的思想、生活情況,征求病員對醫療護理工作的意見,做好病員的思想工作。
10、在門診或急診室工作時,應按門診、急診室工作制度進行工作。
1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以及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