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幼兒園全部現金收付工作。
2、負責掌管幼兒園預算內、外庫存現金。根據規定設置現金帳冊,每天做好原始記錄,清現金,做到日清月結,正確無誤,賬款相符。
3、認真審核各項報銷憑證,每張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領導簽字方能報銷,對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收付款項,在做好宣傳解釋的基礎上,有權監督拒付。
4、應按時、按規定向計劃財務室報賬。
5、嚴格遵守現金管理辦法,不得挪用現金,不準白條抵庫。
6、做好工資、獎金等各種費用發放工作,管理好支票等,保守保險柜號碼的秘密。
7、妥善保管各種票據,不得隨意簽發不符合票據管理規定的票據。
8、每月公布幼兒用膳情況,做好大班離園退費工作。
9、定期向園領導匯報工作,接受領導、群眾的監督。
10、協助園長做好幼兒園接待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