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一:學校領導干部崗位職責——校長崗位職責
1、堅持,遵循《憲法》和《義務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監督,全面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領導班子集體的智慧和力量,主動接受學校黨支部的政治領導和監督,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并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4、全面主持學校行政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5、負責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文化業務水平,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6、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7、組織好學校的經營與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合理使用經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8、廉潔從政,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職責二:包鄉縣級領導干部職責
為了進一步明確包鄉縣級領導干部的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確保包鄉工作落到實處,推動各鄉鎮的工作健康、協調、快速發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職責,要求各包鄉縣級領導干部認真履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一、搞好所包鄉鎮領導班子及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教育鄉鎮領導班子及干部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與縣委、縣政府保持一致,及時傳達縣委、縣政府的工作決策和安排部署。
二、加大對所包鄉鎮經濟工作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督促指導。根據全縣的整體工作安排和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堅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所包鄉鎮,對鄉鎮的各項工作進行跟蹤指導和督促落實,及時提出有利于加快鄉鎮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和合理化建議。要求每月至少到所包鄉鎮調研1次。
三、加強與所包鄉鎮的聯系協調。主動幫助所包鄉鎮認真做好項目編制、篩選、申報、爭取、銜接、實施等環節的工作。
四、全面掌握和了解所包鄉鎮的工作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會議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積極穩妥地做好發生在所包鄉鎮的突發性事件的調處工作,主動會同有關部門給予解決。要求每年至少為所包鄉鎮辦2件實事。
職責三:龍港鎮黨委書記職責
1.負責鎮黨委的全面工作,組織、協調全鎮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2.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委的決定、決議,討論安排黨委工作,負責班子中心組理論學習工作,抓好“學習型黨組織的建設”及黨員干部隊伍的教育與管理。
3.研究制定全鎮黨建、和諧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年度目標,抓好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和創先爭優活動,配備好基層班子。
4.抓好全鎮經濟社會各項工作,并保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5.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抓好黨委班子成員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6.抓好全鎮的安全穩定工作。
7.完成上級領導承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職責四:學校領導干部崗位職責
1.學校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教育理論,鉆研相關專業知識,更新教育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注重教育信息的收集,積累教育教學經驗,為科學指導工作打下堅定的基礎。
2.各部門干部要恪盡職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識大體,顧大局,始終以學校利益為重,服從分配,聽從領導,不計較個人得失,獨擋一面,創新工作。
3.各部門干部要按客觀規律辦事,準確判斷,果斷決策,講究工作策略,追求領導藝術,對任何事情的處理做到客觀公正,在群眾中樹立良好威信。
4.學校分配的工作,要認真落實,限時完成,及時匯報,不能推諉、扯皮。
5.各部門必須圍繞教育教學這個中心,團結協作,和衷共濟,切實體現“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精神。由幾個部門完成的事,以其中一個部門為主,其它部門配合,分管校長協調,出現問題,嚴肅處理,牽頭部門負主要責任,責任人需在行政會上作出說明。
6.每位行政會干部要嚴格作息制度,有事向有關領導請假。加強對本部門人、財、物管理,實行部門人員聘任制,簽訂責任書,監督檢查部門人員辦公紀律,遵循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
7.學校對級部工作采用一名副校長具體領導多名級部主任負責制的模式。級部工作統一部署,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級部工作需按學校的具體要求集體研究制定出每月詳細計劃,各級部按照計劃按部就班地開展工作。
8.分管級部工作的領導干部要深入備課組、教學組以及班級了解學習情況,科學調控教學進度,周密安排教學計劃,認真落實教學檢測,努力提高各學科的教學成績,整體推進上線人數。學期期未考試超同類學校按學校規定給予獎勵。學期期末考試一次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指標,需向學校做出說明并訂出下學期的整改措施。二次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指標,學校將作出停職反思或調崗的處理,停職反思時由分管校長代管級部工作。
9.各學科的領導干部
按學校制定的教學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去開展工作,參加各備課組的集體備課,深入課堂聽課,認真組織評課,科學規范地搞好教學常規檢查,掌握學科教學的具體情況,了解各年級各學科統考成績的數據分析,善于總結教學取得成績的因素,查找教學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對所教學科統考成績超同類學校按學校規定給予獎勵,統考成績達不到學校的要求,需向學校作出書面說明,并訂出整改措施。
10.突出兩點整改:學校將對級部中管理較差的班級和教學成績較弱的學科進行重點整治,治理管理較差的班級由級部負責,治理教學成績較弱的學科由包學科領導負責,對限時整改的班級和達不到學校要求的學科,學校將做出停職反思的處理,直至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11.學校的學生管理由分管校長領導,由團委、級部聯合管理,團委根據量化成績每周、每月對各級部進行評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學生出現違紀問題,級部內原則上由級部按學校規定處理,跨級部出現的違紀問題,由團委協調級部進行聯合處理,重大問題需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由學校作出處理意見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