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貫徹和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水利水電工程資料管理的各項規定。
(2)負責所有工程合同、資料圖紙、洽商記錄、來往函件的及時接收、整理、發放、借出、保存以及工程圖紙變更等各項工作。
(3)隨工程的開展進行同步收集和整理有關工程項目資料。
(4)對需要變更的文件和設計方案,應對其進行編號登記,及時、有效地傳達到工程技術文件使用者手中。
(5)收集和整理工程準備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形成的文件,并盡快著手進行立卷歸檔。
(6)歸檔文件必須齊全、完整、系統、準確。
(7)歸檔文件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8)歸檔文件必須準確地反映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9)嚴格執行資料工作的要求,加強資料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工作,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經理匯報,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資料安全。
(10)按照資料保管期限定期鑒定資料。
(11)維護項目工程資料的完善與安全,對違反本制度或不正確使用的行為,拒絕提供使用。
(12)參與本公司工程竣工圖的整理和移交。
二:
1)負責施工單位內部及與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材料及設備供應單位、分包單位、其他有關部門之間的文件及資料的收發、傳達、管理等工作,應進行規范管理,做到及時收發、認真傳達、妥善管理、準確無誤。
2)負責所涉及到的工程圖紙的收發、登記、傳閱、借閱、整理、組卷、保管、移交、歸檔。
3)參與施工生產管理,做好各類文件資料的及時收集、核查、登記、傳閱、借閱、整理、保管等工作。
4)負責施工資料的分類、組卷、歸檔、移交工作。
5)及時檢索和查詢、收集、整理、傳閱、保存有關工程管理方面的信息。
6)處理好各種公共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