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結婚證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印制,由縣、市轄區(qū)或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請補辦。中國自2004年1月1日起將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 新式結婚證、離婚證封面均為棗紅色。
結婚證丟失怎么辦離婚
(一)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于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二)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只能適用于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三)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您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即雙方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后再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guī)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雙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fā)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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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結婚證與補辦結婚登記的不同
補辦結婚證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qū)(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
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λxxx與xx單λ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ò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nèi)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補辦結婚登記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一號,1981年1月1日實施)第七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δ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補辦結婚證與補辦結婚登記的不同
第一、婚姻效力的起算時間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規(guī)定的結婚的實質(zhì)要件時起算”;補領結婚證,其婚姻關系的效力從原辦理結婚登記時起算。
第二,針對的對象不同
新婚姻法增加的補辦結婚登記是針對那些符合婚姻法關于結婚的實質(zhì)要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jīng)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δ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xù)的男女;而補領結婚證是指那些已經(jīng)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xù),但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根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為其補發(fā)結婚證的人。
第三,辦理的程序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于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結婚證并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也可以到現(xiàn)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第四,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含義不同
雖然補辦結婚登記效力可以追溯到兩人同居之日(如果同居時已經(jīng)符合結婚的實質(zhì)要求),但該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結婚證上體現(xiàn),補辦登記發(fā)出的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當事人補辦登記當天的日期,如果日后當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現(xiàn)爭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確認該婚姻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時間。補領的結婚證則應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在“登記日期”欄填寫原辦理登記的日期;另外,根據(jù)《民政部關于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等問題的通知》(民發(fā)[2003]190號)規(guī)定,補辦結婚證就在結婚證備注中注明:“結婚證遺失,補發(fā)此證。xxxx年xx月xx日(補發(f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