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縣政府之間、市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和辦公室內部處室之間的聯系和交流,規范辦事程序,提高政府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特建立政府例會制度。
政府例會制度(一)
為加強市、縣政府之間、市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和辦公室內部處室之間的聯系和交流,規范辦事程序,提高政府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特建立以下例會制度。
一、主任例會
(一)主任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二)例會主要議題: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指示;交流各位主任的分管工作情況;研究辦公室工作的重要事項。
(三)參加范圍:市政府辦公室正副主任。會議由辦公室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主持。
(四)會議由政治處負責記錄和做好會務工作。
二、處長(主任)例會
(一)處長(主任)例會每月28日左右召開。
(二)例會主要議題:各處室匯報交流當月工作,并提出下月工作初步安排;辦公室領導布置下月主要工作和有關事項。
(三)參加范圍:市政府辦公室各處室處長(主任),處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由副處長或由處長指定處內同志參加。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會議由秘書處負責做好會務工作
三、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例會
(一)全市政府辦公室主任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原則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如遇特殊情況,也可提前、推后召開。
(二)例會主要議題:交流、研究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工作。每次例會確定1-2個議題,議題根據不同時期的政府辦公室工作的重點選定。
(三)參加范圍: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有關副主任和處長;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有關副主任和科長。會議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市政府辦公室秘書處負責做好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四、市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室主任例會
(一)市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室主任例會每年召開1-2次。
(二)例會主要議題:交流、研究市政府和部門辦公室的工作。每次例會確定1-2個議題,議題根據辦公室工作實際確定。
(三)參加范圍: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有關副主任和處長;政府部門辦公室主任、有關副主任等。會議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市政府辦公室秘書處負責做好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政府例會制度(二)
一、黨政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對本鎮的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對本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抓好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本鎮各種組織的活動。
(二)討論的主要事項
1、討論決定涉及全鎮的方針政策性問題和各項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鎮經濟社會總體發展戰略,審議全鎮重大經濟項目、重點工程,對本鎮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
2、研究、決定和處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分析一個時期的政治經濟形勢;檢查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3、討論干部職務任免、獎懲等事項。
4、審議各個工作部門提出的重大問題。
(三)準備工作
1、黨政聯席會議的組織工作由黨政辦公室負責。
2、黨政辦公室對會議議題材料要進行審閱、把關。
3、做好與會人員的簽到。
4、由黨政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
(四)參會人員:黨委書記、副書記、委員;政府鎮長、副鎮長;人大主席、副主席;組織委員。
(五)制度和程序
1、黨政聯席會議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臨時召開或增加會議次數。
2、會議議題由鎮委書記或鎮長提前確定。
3、會議由鎮委書記或鎮長主持。
二、述職述廉工作和民-主生活會議
按《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范圍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時應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在屆中和換屆前的述職述廉后,黨組織結合當年的年度考核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班子成員的述職述廉書面材料由鎮紀委歸檔,并報送一份紀工委。
班子成員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主要根據市委要求,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作風、紀律、工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回顧和總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交流思想、增進團結、促進工作的目的。會議由鎮委書記主持。會前,組織、紀監部門要召開座談會,廣泛征求干部、群眾對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會上要把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意見進行通報和反饋。
三、干部、職工大會
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組織召開。主要是學習傳達上級文件指示精神,通報重要情況,研究部署有關工作任務。會議由分管機關工作的鎮領導主持,參加人員為全體機關干部職工(含臨工)。
四、“三會一課”制度
黨員大會和機關黨支部大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是組織黨員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研究、討論黨內有關事項。會議由機關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黨小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主要是學習傳達上級文件精神、黨員思想匯報、組織開展有益活動等。會議由各黨小組長主持召開。黨課教育原則上每年進行兩次,由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或邀請上級領導作專題報告。
五、鎮委、鎮政府工作會議
鎮委、鎮政府工作會議一般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圍繞鎮委中心工作,對各個時期的工作進行總結和部署。會議由鎮委書記、鎮長或副書記主持召開,出席人員為鎮委、鎮府各線辦主任、各村委會支部書記、主任,鎮各部門單位負責同志,或根據會議需要擴大到村民小組長、各單位一般干部、職工。
六、室務會議
黨委、政府各職能部門一般情況下每周召開一次室務會議。主要是小結前周本室工作情況,安排和部署本周工作,研究解決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會議由各室主任主持召開。
七、會議要求
1、鎮內各種會議都要開短會,開有效果的會,開準時的會。凡內容相近,參加會議人員相同的會議原則上合并召開,能開小會的就不開大會,能到現場開的就不在機關開。各部門貫徹上級部署和研究業務工作的會議原則上不以鎮委、鎮政府名義召開,確需召開的,除全鎮性重要會議,一般只請分管領導出席;如有的重要會議,只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出席的,就不搞領導集體陪會。
2、鎮內召開的各種會議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范圍,可發可不發的文件堅持不發;可以部門名義發的就不以鎮委、鎮府名義發;領導講話凡發了材料的,一般就不再印發文件;與已發文件內容范圍相同,沒有新內容、新措施的不要求重發、轉發。
政府例會制度(三)
為了規范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周例會召開時間定于每周六下午的三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停開及另時增加會議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二、與會人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秘書、部門經理、副經理、其他相關經理。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辦公室請假。
三、會議主持以及記錄:會議主持由與會人員輪流主持,由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
四、會議內容及流程:
1、各部門的八分鐘工作總結匯報。
2、與會人員進行二十分鐘的相關問題研討。
3、二分鐘的下周工計劃及支援。
4、十五分鐘的會議點評。
五、會議要求:
1、辦公室要在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布置好會議現場;
2、會議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3、所有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4、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辦公室負責保管。會議紀要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為年/月/日/時/分)、議題、主持人、記錄員、與會人員、缺席人員、詳細會議內容(發言記錄)、商議結果等。所有例會的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員在例會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各與會人員,并文件(含電子文檔)備案。
5、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會議進行時不能接聽任何電話,如特殊原因需接聽電話,需向會議主持人請示,方可離開會議室接聽電話,外出接聽電話不能超過三分鐘。
6、因特殊原因需離席的,需向會議主持人請示,經同意方可離開。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