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發布《關于對房屋被征收戶限購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對合肥市房屋被征收戶在產權調換或用貨幣補償款再次購房時,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將不再進行限購核查。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2017合肥限購最新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要求,推進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應。根據商品住房市場銷售情況,確保居住用地供應充足,2017年下半年每月居住用地供應面積原則上不少于1000畝。實行差異化供地政策,在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價格波動較大的區域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加大四縣一市特別是“1331”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的各副中心組團區域的居住用地供應,穩定土地供給預期和價格預期。進一步增加住房供應,開展全市已出讓土地開工、竣工情況清查,嚴格土地出讓合同“雙向約束”機制,嚴肅處理違約行為。
二、調整土地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實行土地供應“并聯”拍賣,積極探索網上交易,進一步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競爭。提高居住用地(含以居住為主的商住用地,下同)競買保證金至不低于參考總價的50%。縮短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限,出讓金總額在20億元(含20億元)以下的,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出讓金總額在20億元以上的,繳納時間不超過6個月。對在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政務區、濱湖新區、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以及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范圍內,取得居住用地價格超過當地歷史最高成交單價(或樓面地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
三、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購買(從未購置過住房)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40%:(一)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區范圍內,不含四縣一市,下同)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在外地貸款記錄,下同);(二)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三)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次購房貸款記錄。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60%:(一)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二)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三)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購房貸款記錄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并具體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停止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四、進一步擴大公租房覆蓋面。2017年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不少于1萬套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解決其居住困難。相關部門要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審核程序、加快分配入住。
五、加強人才公寓建設。優化人才發展綜合環境,充分發揮住房在吸引和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規劃建設一批人才公寓,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出租和出售。相關部門要加快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六、完善商品住房價格明碼標價備案管理。依據市場供需關系,建立價格緩釋機制。按照保護剛性需求、抑制投資性需求、嚴控投機性需求的原則,綜合考慮項目土地成本、房屋類型、開工時間、銷售時序、銷售規模等因素,實行“寬嚴適度”的差別化價格指導措施。
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和風險防控。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健全和完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信用評價系統和失信懲戒機制。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房產、國土、規劃、工商、物價、稅務、金融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強聯合執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加大曝光力度。實行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聯動,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開展房地產金融風險排查,對非理性競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及時向金融機構進行風險提示。金融機構應加強對購房者首付款資金來源的審查工作,切實防范房地產行業金融、信用、供需及市場秩序等各類風險發生。
八、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22日
今年,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將堅決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供給、需求、過程”三端發力,從嚴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十條新政”。
同時,立足合肥實際和項目實際,引導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建立房地產市場政策研究會議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研判,正確引導社會預期。
在商品房市場監管上,合肥市將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全程、實時、動態監管,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網上申報制度。在商品住房預售管理方面,合肥市將研究優化新建商品房預售條件,降低房地產開發市場風險。制定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行為。
對中介行業加強監督,合肥市或全面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利用市場化方式激活商品房租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