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復員軍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開始時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八路軍、新四軍、解放軍、中國人民志愿軍等,持有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組織批準復員的人員,在鄉的紅軍失散人員也按復員軍人對待。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復員軍人待遇最新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國務院關于復員、退伍軍人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
關于復員、退伍軍人參加企業工作后的工資待遇問題,自國務院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以國勞周字第012號通知下達后,不少地區反映執行有困難。國務院考慮了這些地區的意見之后,根據既要對復員、退伍軍人有適當的照顧,又要避免造成職工內部和復員、退伍軍人之間工資待遇上的矛盾的精神,現在對這個問題重新作如下的通知:
一、一九五九年的復員、退伍軍人參加企業工作(包括當學徒)的,其初期的工資待遇:原來是志愿兵的(包括班長級),可以高于所在單位一級工的標準,但是最高不超過二級工的標準;原來是義務兵的,可以高于所在單位學徒的待遇,但是最高不超過一級工的標準。
二、一九五九年以前參加企業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的工資待遇,如果現在實際執行的標準沒有多大問題的,可以繼續執行;如果確實是有偏低的,可以采取提早出師、升級等辦法適當提高。
三、凡是已經按照國勞周字第012號通知規定的標準執行而需要改行新標準的,應由企業單位進行充分的思想政治工作后,改行新標準,過去多領的部分工資,可以不退回。
四、參加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工作的復員、退伍軍人的工資待遇,可以按照以上各點的精神辦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該根據上述原則和當地的實際情況,對復員、退伍軍人的工資待遇標準作出具體規定,發布施行,并報國務院備案。
【相關政策答疑】
問: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待遇享受范圍包含哪些人員?
答:10月1日以后下達轉業、復員或者退伍命令,計劃分配和復員的軍官、文職干部,以及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時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
選擇自主擇業的轉業干部、退出現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軍人,以及退出現役采取國家供養方式安置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退出現役時不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
問: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如何計算?
答: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照本人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計算(12%為單位繳費、8%為個人繳費)。其中,轉業到企業、自主就業或回農村的,按照本人的全部服役月數計算;轉業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按照10月1日以后的服役月數計算。退伍義務兵繳費工資數額,按照退役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確定。
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照本人10月1日以后服役各月繳費工資12%的總和計算(8%為單位繳費、4%為個人繳費)。退伍義務兵繳費工資數額,按照退役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確定。
問:軍人退出現役時,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補助資金如何轉移接續?
答:轉業到機關事業單位或者企業的,退役軍人將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銀行受理回執等保險關系轉移資料交到安置單位,由安置單位到地方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2017年以前退役保險資金轉入個人銀行卡的,應當將保險金交給安置單位。
復員、自主就業或者回農村的,由退役軍人本人或委托人攜帶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銀行受理回執等保險關系轉移資料,到戶籍地保險負責企業職工養老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軍人職業年金關系由個人保存。
以上兩種情況在辦理時,還須本人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轉業干部或退役士兵證等。
退出現役選擇自主擇業的,退役軍人本人將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軍隊自主擇業轉業干部繳費工資基數表》,交給安置地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部門保管。
問:不及時辦理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將會帶來什么影響?
答:國家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時,退休后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退役軍人只有在地方接續了保險關系,服現役年限才能與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合并計算,如果不及時辦理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接手續,將會直接影響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累積和退休后領取養老金的數額。以2017年全國平均養老金水平計算,如果不接續保險關系,在達到退休年齡時,退伍義務兵每月將少領取180元養老金,下士將少領取390元。
問:軍人在軍隊內部調動或者調至武警部隊時,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答: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服現役期間在軍隊內部調動或者調至武警的,不轉移軍人退役基本養老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繳費工資基數等信息轉入調入單位。
問:軍人在服現役期間死亡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資金如何處理?
答:軍人服現役期間死亡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個人繳費部分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及相應利息支付給法定繼承人。
問:如果轉移憑證丟失了怎么辦?
答:本人可聯系原單位財務部門,由其重新打印保險關系轉移憑證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把以前留存的轉移憑證復印一份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然后郵寄給本人或安置(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即可。